所以,追嫌疑人才是最正确的选择,既可以锻炼身体,还能赚侠义值,说不定就抽到一块无限宝石呢。

    慕远一路飞奔,无暇顾及周围行人看向自己的眼神。

    他觉得,这些人对此刻的自己一定是崇拜的。

    这又给他增添了追赶的动力。

    “现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都有监控,作为刚犯案的嫌疑人,多半不会立即乘车离开现场。对方最大可能就是步行绕道。而且只要确认没人跟踪后,对方应该不会继续保持奔跑状态,七八分钟,能走出6、7百米就算不错了。”

    想到这里,慕远信心更足,内心也更安定。

    可人一安定,就忍不住胡思乱想。

    “两百多克的金项链,这是在故意招贼吧?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

    “希望是真的吧,不然就算抓到了人,侠义值也不会太多。”

    脑子虽然在开小差,但他的鼻子却是在任劳任怨地工作。

    不停地嗅着空气中的气息,同时也没忘了抱怨夜晚空气中弥漫的烧烤味和火锅味。

    嫌疑人刚跑了七八分钟,哪怕牵条警犬出来,也有一定的几率完成追踪,更何况慕远比警犬可要牛逼多了。

    至少警犬无法从现场分辨出那是嫌疑人的气息,但慕远可以。

    跑了十来分钟,慕远稍稍有些气喘了。

    不过通过嗅觉细胞传递到大脑的气息越来越清晰,慕远干劲十足。

    转过一个街角,慕远看到前方一个悠然前行的身影,他穿着黑色夹克。

    ……

    高劲松表情很淡定,内心却是紧张得一批。

    就在刚刚,他闲来无事在大街上闲逛,突然看到了一件巨大的、金灿灿的物事,那物事套在一个肉质的脖子上,至于其他的,在那巨大的黄金面前全都可以忽略。

    同时,高劲松又有一些愤怒。

    他绝对那根金项链是对他的一种嘲讽!或者说是对他同族的一种嘲讽——这完全无视了小偷和抢劫犯的存在嘛。

    是可忍孰不可忍?所以他出手了。

    出手的过程无比顺利,一个虎扑过去,然后一扯,项链便到手了。

    作为一位老手,在东西到手的那一瞬间,他便认定了那是正品。

    所以,他逃跑——不,撤离的速度更快,拿出了他多年以来的最高水平。

    一路蛇皮走位、绕过敌方的插眼、偶尔还得施展闪现的技术……

    仅仅两百米的距离,他自信甩掉了一切追兵——也可能根本没有追兵,不过那不重要,谨慎总是没错的。

    现在,在周围的人眼中,他不过是一个闲逛到这里来的陌生人罢了。这在大街上再正常不过,谁与谁不是陌生人呢?

    悠然走过了两条街,高劲松撤退时的紧张感消散,倒是突发横财的紧张感仿佛有一只手在攥着他的心脏。

    “这钱,怎么用呢?”高劲松开始盘算起来。

    从大宝剑,到买一辆代步车,他都考虑过。

    甚至,在手握着那根金项链的时候,他连自己的首套房买那儿都考虑好了——尽管一根项链还不够首付,但只要刚才那种善良的大娘多一些,首付,那根本不是事!

    正想着,忽然听到身后传来踏踏的跑步声。

    高劲松对这声音是烦躁的,因为只有营养过剩的人才会出来跑步,而像他这类人,恨不得每天蜷在被窝里,储存更多的脂肪。

    这种烦躁,与得了脂肪肝的人看瘦子是一样一样的。

    所以,高劲松回过头来,他想看看是哪个家伙在炫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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