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更稳了。

    要是按工作量计算工资,那便签纸上一排的“正”字就不好解释了,而按天计算,这就完全说得通了。

    “那你还认识王天富这个人吗?”

    “王天富?没印象。”

    “没印象?是没有这个人,还是记不起来了?”慕远问到。

    “应该是没这个人吧!我确实没这个人的映象。”

    “李兵呢?知道这人不?”

    “我认识三个李兵……你问的是工地对吧?当时工地上确实有一个人叫李兵,我映象比较深,因为我长得太文静了,像个女的,所以就特别留意了一下。”

    慕远心里莫名地冒出了一些荒诞的想法,不过立刻又压了回去,毕竟这是与案侦无关的事情。

    随后慕远又说了几个人的名字,有的是窦军有映象的,有的则是没有此人的记忆。

    慕远对此也能理解!

    人的记忆毕竟是有限的,不可能把所有的名字都记住。

    就刚才说的那些名字,至少有一半被窦军确认了,这是一个好的现象。

    在加上三年前窦军是在建筑工地上工作,又与死者身上粘连的河沙有了关联,自然让慕远觉得此“窦军”与纸条上的窦军是同一个人的可能性更大了一些。

    这时,慕远盯在了最后一个名字上:“还有一个人,叫赵怀民,你认识吗?”

    “赵怀民?”窦军愣了愣,道,“当时工地上确实有一个叫赵怀民的人。这人是个暴脾气呢,当时包工头欠我们的工资,他就与对方动了手,我们还报了警。虽然双方都没受什么伤,但他在建筑队里也就呆不下去了。当时警察做了调解,把他的工资给结了,就让他走了。”

    “那你们后面还联系过吗?”慕远连忙问道。

    今天单位有事耽搁,回家晚了!尽力码了一章四千字大章……也不好意思求月票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