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个让别人信服的证据不是?

    监控,就是最好的证据。

    调取的过程很顺利,也没出现视频丢失的情况,毕竟时间也没过去几天……

    两个多小时后,在李铭带有些茫然的表情中,慕远提着一移动硬盘,便开车返回局里了。

    这移动硬盘中拷贝的当然不仅是那两个点的录像,而是以那女人离开公园的地点为中心,向外辐射几百米范围的所有可能有嫌疑人留下身影的监控点。

    只不过那两个点的录像肯定也在里面就对了。

    办公室内,慕远注意查看监控,甚是“巧合”地发现了那两段录像。

    “看!这就是那个女人,刚好有一个正面的镜头。”

    “嗯,果然与饭店里的那个女人长得一样。我辨人的能力果然还是没有退步。看来我们之前的推断完全没问题。”

    “一般来说,就算有女人背这种大的女士挎包,里面也不会放太多东西。可你从这个角度看这个包,却是非常鼓胀的,这说明里面藏了东西。”

    “虽然我们现在无法确定她是用何种手段让胡甜掉进了江里,但这包里肯定有玄机。”

    “看来这嫌疑人是做出租车离开的。”

    在慕远做出结论性论断的时候,旁边的李铭也只有频频点头,高喊“666”……

    等到慕远终于说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李铭终于兴奋了:“慕队,我们可以去调取出租车公司的数据……还有监控。”

    慕远点了点头:“你去办这件事情。最好是能确定这女人当时是在什么地方下的车,还有确定下车的时间。”

    “没问题!”李铭很干脆地说道。

    待李铭屁颠屁颠地离开之后,慕远再次调出了监控录像。

    现在调看监控,不是为了查那作案的女人去了什么地方,而是查他们四人八天前在火锅店吃火锅前后的行踪。

    其实慕远也可以等待,等技术部门根据这四人的手机、通信软件等手段确定他们的行踪,但一方面这需要时间,另一方面这个轨迹也不是特别精准。

    如果能通过监控确定下来,那自然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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