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打的狼肉。我昨晚没来得及备干粮,只有这个了。你多少吃一点,发烧很耗体力。”
林巧这才轻声道:“李大哥你……都是你刚才现弄出来的么?”
李伯辰笑道:“顺手的事。”
林巧道:“那你呢?”
“哦,外面还有的。”他此时才觉得自己的肚腹中也饥火翻腾,便又走出去拔了两只进来,说道,“我们先把肚子填饱,等你歇好了,再说往后的事。”
林巧点点头。
李伯辰便坐在炕沿另一边,吹了吹,一口咬下去。他从前在无量城时经常去后山打猎,对自己烹制烤肉的手艺颇为自得。今天这肉也烤得很好,咬着外面略焦的一层肉皮便是咔嚓一声响,椒姜和肉香味一下子灌满了嘴巴。
狼肉既细且嫩,不像猪、牛肉那样粗,口感与羊肉类似。一口下了肚馋虫被勾起来,便甩开腮帮子大嚼。两支肉约有小半斤,一小会儿的功夫便吃完了,双手都是油。
他再侧脸看林巧,见她怔怔地瞧着自己,则是将肉撕开小口小口地吃。
对视片刻,林巧噗嗤一下笑出声。李伯辰便笑道:“你别笑我吃相不雅,我以前可不是这样。但是在军队里待久了,大锅搅食,细嚼慢咽就没了,到现在还没改过来。”
林巧抿着嘴说:“李大哥这是英雄豪气。”
李伯辰又笑了笑,可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便只道:“哪里、哪里。”
左手心之前割开的口子如今已愈合了,他便在炕上抓了把灰土,慢慢搓手上的油,还能听着林巧吃肉时的“咔嚓”声。屋子里又静了下来,他坐在那儿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其实他也不是不善言辞的人。只是两人的出身、生活环境差别太大,似乎没什么能聊起来的话题。
又坐了一会儿,慢慢觉得背后沁出一层细汗,瞥了林巧一眼。见她裹着大氅缩在墙边坐着,倒是吃得津津有味。也不知是真饿极了,还是自己的手艺的确好。
他想了又想,总算开口道:“林姑娘,你……往后有什么打算?”
林巧低头沉默片刻,道:“我也不知道。”
“那,以前呢?以前有没有想过往后要做什么?”
“以前啊……我以前想,以后我给自己赎了身,就找个清静漂亮的地方买一个小庄子。”
“小庄子?”
“嗯……一个小庄子,几百亩地。往后靠着地租过些清闲日子。”
李伯辰愣了愣,在心里算了一下子这个“小庄子”得要多少钱。各国地价不同,李国的该是最便宜的。但从前听军中同伴说,即便是这最便宜的,一亩中田也得两千钱左右。几百亩地……要是五百亩中田的话……
得一百万钱。
加上个“小庄子”,怕不是要一百五十万钱上下。这还没算雇仆佣的钱。
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忽略了一件事。
他对这世上的欢场女子了解不多,可在来处没少听类似的故事。譬如说,青楼女子相中穷书生,自愿赎身同他回家过上幸福生活,哪怕做个妾室也甘之如饴。还有某某头牌苦苦寻觅,只为找一个能托付终身的,好脱离苦海。
他记着这些事,便理所当然地想竞辉楼那种欢场之地必然如同火海炼狱一般,自己要带林巧走,她当然乐意。
但此时瞧着这低矮土屋、一地飞灰,又听了她原本的打算,才醒悟过来。自己将她带出来了,怎么安顿她?难不成找个地方将她塞去做农妇么?她原本可是家资百万、打算买个“小庄子”的呀!
其实这时候一想,也还是因为自己漂泊浪荡的日子过得久了,又忘记寻常人是怎么样的想法了。
他一时间不晓得说什么好,心里也没了计较,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