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感一说,从利益的角度来说,如果真的能够把这个打造成招牌,这就是一张免死金牌啊。

    就算以后不小心犯点错误,换做别人家,可能直接敲几棍子,让你损失几个项目也不是没可能。

    但如果是一家印象特别好的企业,说不定也就是摸摸头的事。

    林冬没反对,他能看到的仅仅只是翻炒之后,带来了更多的经典文艺片来坑他的钱。

    其他的一概无视。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文艺片都会主动跑过来接受这种安排。

    更多的电影,还是会选择正常上映,让市场来验证它们究竟值多少钱,说不定就能创造奇迹呢。

    毕竟当年的《石头》仅只三百万的投资,就拿到了六千万的票房,而《泰不容易》三千万的投资,收获了十二亿的票房。

    杜启喜这种买过来只在自家影院播出的模式,可能也就《路边野炊》这类小成本,零卡司,根本就没打算让人看懂的片子才会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