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不早,他又和庄世楷聊了两句,便让猪油仔派车送庄世楷回家。

    庄世楷上车前还不忘扶着车门,大声承诺道:“洛哥,你放心!”

    “我一定做双鞋给你踢波。”

    “哈哈哈。”

    夜色中。

    雷洛笑的更畅快了。

    ……

    一周后。

    下午。

    庄世楷白衬衫搭牛仔衣,下身穿着黑色卫裤。

    蔡元琪一套蓝色夹克,黑色布裤搞定。

    两人一起走在铜锣湾街头,正在蹲一个犯事的古惑仔。

    他们两打扮一个潮流,一个土味,看起来倒是很有特点。

    其实,蔡元琪的穿着,才是目前港岛的标准打扮。不过庄世楷哪里能忍受穿这么土?这不是玷污自己帅气的颜值吗!

    先前在军装组,每天上班穿军装,那没办法,只能乖乖遵守规矩。可现在调到中区的便衣队,可不是有自由发挥的空间了?

    他随便进百货商场买几件衣服,搭起来就是九十年代的港风潮流,起码领先现在二十年,再算上一零年后刮起的复古风。他可是领先潮流四十年的王者!

    蔡元琪看着庄世楷的打扮,心里也觉得庄世楷很帅。

    仔细想想,帅有可能不是衣服的问题。

    人帅穿什么都穿嘛。

    于是他放低买衣服的念头,继续坚持自我路线,玩土味风格,

    不过,别管两人穿着打扮怎么样,他们腰间插的一把“点三八”喷子,就是象征身份的东西。

    “长官。”

    “长官。”

    路上有几个军装警想查他们身份证。

    嘿嘿。

    其实就是想要赚点烟仔钱。

    但是当庄世楷和蔡元琪两撩起身衬衫,露出腰间的枪柄后,军装警立正敬礼,反手递上两根烟香。

    庄世楷接过香烟,随意甩甩手,几个拿着木棍的军装警就散了。

    现在他们已经中区的便衣警,别说华人军装警,低级的印度佬,鬼佬都不敢惹他们。

    而在酒宴过后的第三天,工厂股份,通菜街店铺,一百万投资,就已经相续全部到账。整个过程没有任何拖沓,大佬们可真是大气。

    庄世楷也以工厂为主体,注册了一家服装有限公司,把洛哥、猪油仔和陈细九的股份都安排妥,并且吩咐工厂开始采购皮革,给包包打板,做样。

    在工厂样品做出来之前,都没什么需要关注的地方,他便以一个新人的身份,开始在中区警署做事,争取好好表现表现。

    这不?

    接了一个小任务。

    “庄仔,那边有卖钵仔糕耶。”此刻,蔡元琪走在路上,看见街边一个摊贩在卖钵仔糕,径直上前直接拿起两份,把一份递到庄世楷手里。

    他知道庄世楷喜欢吃钵仔糕,路上遇见都会随手拿两个尝尝。

    毕竟好吃的东西人人都喜欢吃。

    而且现在目标还没出现,大把吃零食的时间。

    庄世楷接过钵仔糕,随后掏出五块钱放在摊贩的货架上,摊贩瞬间露出感激涕零的表情:“多谢警官,多谢警官。”

    如果说拿军装帽接钱,是70年代军装警最经典的动作,那么撩衬衫,露抢柄,绝对是79年代便衣警最经典的动作。

    用这套动作买东西不用付钱的。

    “你傻掉啦。”

    “警察吃东西哪有付钱的?军装警都不付,现在咱们是便衣警,你还付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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