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独霸全球的年代,发达的经济充足的物资,让米国好似千年前的东国盛唐,民众在解决了基本的衣食温饱后,更加注重精神方面的享受,电影音乐等艺术就是典型。

    书呆子如谢尔顿、莱纳德他们,都会一两手乐器,就算不会,最基础的艺术欣赏也几乎做到了全民普及。

    朱诺不仅玩摇滚玩吉他,她还是这方面的行家。

    “哦,该死的!”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埃米特一听,顿时爆了一句粗口:“她还真行!”

    “我可以加入了吗?”

    朱诺手掌一松,放开了琴弦,顽皮的一笑。

    “埃米特?”

    亚当故意看他。

    “好吧。”

    埃米特虽然有些不情愿,但他还是懂眼色的,亚当摆明了要带朱诺玩,换成以前,他绝对是坚决阻止的,可现在亚当成了有异性没人性的家伙,天知道会不会干出为了朱诺让他退出的混蛋事。

    “那我们现在该叫什么,两男一女组合?咦,这个名字也挺不错的……”

    “不行!”

    亚当和朱诺异口同声的反对,埃米特这名字取得不仅俗,而且恶俗。

    “要不叫水果硬糖乐队吧?”

    亚当想了想,瞥见朱诺的红色兜帽衫,脱口而出。

    “水果硬糖(hard candy)?”

    埃米特眼神诡异道:“我们俩是hard,朱诺是candy,好名字!嘿嘿嘿!”

    “咳咳,要不再想想?”

    迎着朱诺异样的目光,亚当头皮发麻,有些后悔自己的冒失,他说了什么?

    这可是他一直怀疑朱诺有另外一重身份的原因啊。

    好在这个年代,水果硬糖这个词语并没有后世那代指的特殊含义,顶多像埃米特那样按照字面意思来联想。

    “这个名字挺好。”

    朱诺却突然笑了,似乎很满意这个名字:“亚当,你挺有才的。”

    “呵呵,是吗?”

    亚当干笑不已:“你喜欢就好。”

    “就叫水果硬糖!”

    埃米特来劲了,见朱诺不反对,比亚当这个乐队主唱还激动,大手一挥,似乎在做最后的裁定:“我是乐队鼓手兼伴唱,亚当是主吉他手乐队主唱,朱诺当贝斯手,我们水果硬糖乐队绝对会超过从前的PJ和动感乐队,再创辉煌。”

    “或许我们还缺个键盘手……”

    亚当突然灵机一动。

    两个人组合,就可以称呼为乐队了,比如之前亚当和埃米特,一个主吉他手主唱,一个是鼓手伴唱,这是最低配版。

    但是要稍微专业点,最起码也要四个人,比如朱诺自荐的贝斯手,号称乐队的灵魂,对于增幅乐队的演奏效果,能起到关键的作用。

    除了贝斯手,最好还要有个节奏吉他手或者键盘手,用来丰富音色多样性,丰满和声效果和弥补音域的不足。

    而亚当恰恰知道有个人非常适合当键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