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

    “臣也有几条要补充的,这高等级的公民在与低等级的公民出现矛盾的时候,官府首先应该要维持高等级公民。”

    “低等级公民如果犯罪应该要加重处罚,特别是第四等的,连汉姓和汉名都不愿意改的,就更应该加重处罚,以达到施压的目的。”

    “另外还应该要加入宗教信仰的内容在里面,所有三等公民、二等公民和一等公民只允许信佛教、道教或者是不信教,不允许信奉外来的任何宗教。”

    刘健想了想也是提出了几个补充点,既然是为了促进融合,促使大明境内的部族融入到主体之中,那就要进行更多、更详细的补充。

    其他人也是纷纷陷入思索,也是开始不断的做补充。

    “关于奴隶,臣以为有些不妥,这奴隶是奴隶主的财产,想要让奴隶主主动给予自由的话还是太难了,所以臣以为奴隶如果能够辛辛苦苦工作超过三十年,或者是年龄超过五十岁,就应该由当地官府给予解除奴籍,给予第四等公民的身份。”

    “臣也以为应当如此,五十已经知天命了,应该给予奴隶自由,同时给予公民身份,也算是辛劳付出的一种回报。”

    “奴隶的后代问题,臣以为如果三代人都是奴隶的话,且没有任何不良表现,到了第四代应该给予自由,给予四等公民的身份。”

    “四代会不会太多了?三代就差不多了吧?”

    “能够给予他们自由就算不错了,按理来说,这奴隶就不应该有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