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输,每一年支付一亿人民币。

    后续的合同重新签订,价格上涨一倍以上,差不多每一台聚能卫星,每一年支付两亿人民币的使用费。

    这个价格可以让奕星科技在七年左右的时间,收回发射聚能卫星的成本,同时,也可以让奕星科技,对于发射的聚能卫星拥有独立运营权。

    比如,最新发射的聚能卫星,所传输的太阳能,可以租借给奕星无限动力公司,也可以租借给其他公司。

    这样一来,奕星无限动力公司,就成为了完全自主运营的公司,而不是依靠奕星科技运营的公司。

    自主运营的公司才能够完成上市,后续的发展才能够自主负责。

    等等。

    无限动力公司的拆分公司还是非常复杂的,公司一直都在做这件事情,但拆分是肯定的,因为奕星科技主要负责研发,而无限动力公司,主要是做汽车销售。

    两者,已经走在了不同的方向。

    如果继续混淆在一起,内部都会出现很多问题。

    比如,技术部。

    他们需要为无限动力汽车相关的研发工作,却不知道类似的工作,对他们来说有什么意义,因为无限动力汽车的发展,与他们不存在直接关系。

    赵奕只是关心了一下无限动力公司拆分工作,实际上,工作都是其他专业的人来做,他只负责审核最终结果。

    无限动力公司拆分上市,好处还是有很多的。

    最直接的是,不管是奕星科技,还是无限动力公司,都能够拿到一大笔的资金,可以直接投入到研发或扩大发展上。

    这就是最直接的好处。

    另外,上市运营也会受到市场监督,运营会变得正规很多,而不像是现在有些混乱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