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想说的话放进那些瓶子里面。”
我笑了笑,点头道:“挺不错啊!看着也好看,很有文艺范儿。”
“我这兄弟年轻的时候就是个愤青,你看他这样子你就知道了。”
唐老板说着,便向小舞台上正在唱歌的一个男人挥了挥手。
果然,那个男人留着脏辫,甚至穿着短裤和人字拖,这烟嗓我很喜欢。
酒馆里也没什么人,只有几个顾客。
说好的妹子,我也没见到。
唐老板又对我说道:“你随便找地方坐,不要客气,我放这里是自己家一样。”
我点点头,然后就在舞台前面一张桌子前坐了下来。
安静的听着歌,他正唱的这首歌是赵雷的《我记得》。
这首歌很好听,他的嗓音演唱这首歌简直就是绝配,非常有感觉。
整首歌唱完后,他放下话筒从舞台下来和唐老板打了个招呼:“贱人,来得挺早啊!”
“那不必须的吗,你请我喝酒,我什么时候慢待了吗?”
听着他俩的交流,我就感觉得到他们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了。
唐老板转而将我叫了过去,拍着我的肩膀对他那个哥们儿说道:“给你介绍一下,陈丰,我客栈新来的住客,我跟他挺聊得来,就带他一起来了。”
唐老板哥们儿看向我,点点头道:“兄弟你好,叫我阿亮就行了。”
我笑着点了点头,唐老板又说道:“你不是说今晚有姑娘吗?人呢?咋一个都没有?”
“谁跟你说有姑娘的?”亮子撇了唐老板一眼。
“小辉,你咋回事?你不是告诉我有姑娘么?”唐老板转而看向舞台上拿着一把吉他的小伙子,质问起来。
那个叫小辉的小伙子讪讪一笑,显然是骗了唐老板。
唐老板立刻骂骂咧咧起来,当然就是兄弟间的那种打闹。
于是亮子又把他叫到了舞台上,要一起合唱一首,唐老板也欣然的接过贝斯。
他们一起唱了一首黑豹乐队的《无地自容》,一开嗓就直接震撼住我了。
我这还是第一次在现场听摇滚,这感觉太棒了,感觉整个世界都被自己踩在脚下。
而且他们几个在舞台上也玩得很嗨,不管破不破音,走不走调,只要走心就行了。
音乐不就是让人引起共鸣么,他们成功让我融入了他们的状态里,跟着节奏一起摇摆起来。
那一刻,我真正做到了忘记一切。
就像歌中的一段歌词:“不再相信,相信什么道理,人们已是如此冷漠,不再回忆,回忆什么过去,现在不是从前的我。”
更让我感到意外的是,他们演唱完这首歌后竟然还邀请我一起上去唱歌。
我连忙摆手说我不会唱,可他们硬让我上去一起玩,说会不会唱没关系,主要是开心。
好吧,我成功被他们叫上了舞台,不会什么乐器的我,就只能跟着他们瞎吼。
那种感觉棒极了,好像将所有的情绪和痛苦都发泄了出来。
太痛快了,我从来没有感受到这么痛快过,仿佛忘记了自己的名字,忘记了自己的年龄,也忘记了自己曾经的遭遇。
和他们疯吼了一会儿后,我是彻底玩开了,和他们也没什么距离感了,大家就坐在一起喝酒,天南地北的聊着。
正聊得起劲的时候,酒吧里突然来了几个不速之客。
这伙人一进酒吧就踹翻了吧台前的高脚凳,领头的是一个光头,看着不像善茬。
“哟!玩得挺嗨啊!我在外面就听见了,哥几个心情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