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血腥中抽身而出,浅浅的透了口气,平静了下心绪,神情如常道:“这里没什么可看的了,去前头看看吧,让暗卫进来再搜一遍吧。”
姚杳的感觉十分机敏,察觉到了韩长暮转瞬即逝的黯淡无光,但她没有深究。
这世上本来就是千人千面,有的人天生就活得像太阳,有的人生来就适合锦衣夜行。
韩长暮,就是那个适合锦衣夜行的人。
姚杳跟着韩长暮走出了厢房,走进院子里,闻着湿漉漉的泥土味道,她顿觉心里松快了许多。
酒肆的大堂中收拾的很干净,办喜事时留下的瓜子皮花生壳糖纸之类的东西,都被清理到了角落里。
四面墙上悬挂的红绸和喜字荡漾着喜庆的流光,每张食案上都蒙了一层红布,上头搁了一只长颈白瓷瓶,一朵红艳艳的重瓣玫瑰斜倚在瓶口。
这玫瑰是晨起从花市买来的,买来时含苞欲放,被大堂喧嚣的热气蒸腾着,上晌便全绽放开了,一直开到这深夜里,花事也未见半点颓败之色。
那玫瑰的颜色是正红色的,倚瓶口,恍若一捧鲜红的血流泻而下,将素白瓷瓶也燃的红芒隐约。
这大堂里的一切,明眼人一看就是刚刚办过喜事的样子。
孟岁隔带着暗卫已经仔细的搜过一遍大堂了,每一张食案和胡床的缝隙都用匕首划过,每一块地砖都用匕首仔细敲击过,每一寸墙壁都留下了击打的痕迹,连掌柜收钱算账的柜台都没放过,连酒架子上的薄灰,都被擦得干干净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