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标题颇能打动人心,胡同俨然已经成了一个文化符号。

    不过这一路跟着那祯从街口到她的四合院,林义和她说起这胡同感受时。

    那祯立在院子门口,轻微探头扫了眼外边,引用了老舍先生当年对北平的断语:

    “它污浊,它美丽,它衰老,它活泼,它杂乱,它安闲,它可爱,它是伟大的北平。有着古老历史的城市,大约都会这样错综复杂地矛盾着,这就是北京的魅力所在吧。”

    “果然,卖弄文青我还是不如你。”对老舍先生这话,林义并没有多少认同感,因为他不是胡同人,不曾住过。

    那祯哪里都好。就是不会烧饭做菜,嘴巴却还蛮叼。

    还没来得及品味这个有点过分安静的四合院,她就拉着他到厨房里开始准备今天的晚餐。

    “你是不是读书读傻了,才吃的中饭,就要我准备晚餐了?”

    林义看着她忙着帮自己系围兜,带袖套,恨不得在她头上敲几个脓包。

    不过那祯不是那么好相与的,摸了下打好的蝴蝶结,然后也不曾答话。

    只见这位姑娘,打开冰箱,然后开始往外搬东西:“听说你要来,我都为你准备了好多菜。这个是做红烧猪蹄的,这个是东坡肉的,这两个配在一起做烟笋腊肉的…”

    看着女人自顾自地开始点着菜,林义都有些木然,好半晌才说:“在我的印象里,这些菜都是你最爱的吧。”

    “小时候我吃这些菜时,哪次你漏过空?”每次都是如此,看到林义不想做的时候,她就是用这一招。

    “算是吧,但那又怎样,我现在不想做。”

    “我想吃,”

    “你到外面饭店里吃啊,”

    “我想吃你做出来的家乡味道。”

    “你一次性能吃这么多?”

    “我想吃…”

    “…”

    对视好久,无言的林义最终还是败了。

    “要是这么来说,你的良心可坏了。”林义有些气结:“合着你小时候都在做投资…”

    “嘁~”那祯不屑,背过身,脸上满是胜了的得意。

    一个下午,林义在做东坡肉;那祯在院里种花、洒水、培土。

    林义在处理鱼生;院子左边的葡萄架下,那祯悠闲地拿着本书在藤椅上安静地出神。

    当林义炒完最后一个时令蔬菜。太阳已然西下,一片落日的余晖洒在瓦片上,庭院里。

    渲染的霞光透过嫩绿的枝桠,照射在已然睡熟的女人身上,高低起伏,玲珑有致,竟是邻家初长成的模样。

    试着想把她那半遮面的书拿掉。但握书的那几个手指,好像格外有力,后来怕把她惊醒,林义放弃了。

    站在藤椅边端详了会,还是第一次感受这位邻家长大了。

    丰润了…

    “睡个觉都不安分。”

    林义前来本是叫她吃饭的。

    但看她这个样子,不由想起了电话里头她常抱怨的:为了论文,为了翻译,经常熬夜苦战。

    不由打消了这个念头,回到里屋,拿过一件她的外套,一股脑儿盖在她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