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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闻听此言,许一凡愣了一下。

    回家?

    多么陌生的词汇啊,对于很多人来说,回家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对于安民镇的人来说,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大多数人都没有去过太远的地方,大多数都是往返于田地之间而已。

    不管白天多么的辛劳,不管日子过的如何贫苦,只要进了家门,那一切烦恼都不再是烦恼。

    别人有家,许一凡却没有。

    安民镇虽然不是许一凡的家,可却胜似他的家,他在这里‘重生’,在这里成长,在这里小心翼翼的窥视着这个世界,直到有一天,他离开坟冢,背起书箱,离开小镇,然后一走就是很多年。

    走过很多路,翻过很多山,渡过很多河,见识过很多人,去过很多地方,可最让许一凡心心念念,却又不愿提起的,还是这个充满鸡屎狗粪的安民镇。

    在踏入镇子之前,许一凡在外面站了一夜。

    近乡情怯,或许说的就是许一凡当时的心情吧。

    不管走过了多少地方,见识过多少人,做过多少事情,许一凡最难以忘怀的还是这里。

    看着周围的一切,许一凡既感到熟悉,又觉得陌生。

    短短几年不见,镇子里的很多人都老了,很多当初还是孩子的村民,此时已经为人母,为人-妻,为人父,为人夫了。

    时间真的是一个很残酷的东西,无情的屠杀着所有的一切。

    见许一凡不说话,剑九就愣愣的看着许一凡。

    “呵呵!”

    突然,许一凡咧嘴一笑,他似乎想通了什么,看着剑九说道:“当然开心了。”

    “嗯,我也很开心。”剑九说道。

    许一凡笑了笑,伸出手揉了揉剑九的脑袋。

    许一凡和剑九的到来,其实早已经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毕竟,二人长得都很好看,再加上他们的穿着都很华贵,走在镇子里,想不引人瞩目都不行。

    其中,还有一些人已经认出许一凡了,只是,不知道为何,他们不太敢上前相认。

    对于许一凡,安民镇的很多人都知道,也都认识,一个跟着老瞎子住在坟冢的孤儿嘛。

    人很聪明,嘴巴也很甜,长得还好看,一看就是人中龙凤,以前还有很多妇人,心心念念想把许一凡变成童养婿,可惜,她们没能成功。

    跟许一凡同龄的一批人当中,哪个女孩不喜欢许一凡啊,哪怕她们现在已经为人-妻,为人母了,偶尔还是会响起那个手捧道德经,坐在老槐树下晒太阳的少年郎。

    每每想起的时候,都会一阵脸红,眼中闪烁着惋惜的神色,然后再回过头,看看躺在身边的粗鄙男人,以及那一堆的孩子,又觉得无奈,暗骂一句浪蹄子,就把这份幻想硬生生埋在心底。

    哪个少女不怀春呢?

    想通了一些事儿,打开心结之后,许一凡就带着剑九,穿街过巷,遇到人就亲切的打着招呼,叔叔伯伯,婶婶姐姐的叫着。

    起初,很多人都是一愣,随即都想起许一凡了,开始热情的打着回应着,还有一些胆大的妇人,一如当年,走到许一凡面前,伸出手捏捏脸,拉拉手,调笑几句,再趁机揩油。

    说的兴起的时候,还拉着许一凡的手,往自己胸脯上蹭,完全无视旁边已经黑着脸,一副敢怒不敢言的男人,看着许一凡那害羞尴尬躲避的窘态,这些妇人们顿时哄堂大笑。

    小地方的人,有时候就是这么的纯朴,也是这么的胆大,不要指望他们有多少文化,也别指望他们有多好的素质,但不管怎么说,他们对待自己人,总是那么的温和与大度。

    在一阵调笑之后,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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