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俩这会儿正在天朝区的烧烤摊撸串。
“不,你替我谢谢纳布王,我死性难改,只能让他失望了。”渣康想也不想,断然拒绝。
“那可是秩序神系啊,成为秩序之神几乎是每个人类法师的终极梦想,你真的不好好考虑一下?”哈莉劝道。
“你很稀罕成为纳布神王体的黄金右脚?”渣康问道。
哈莉笑眯眯道:“我很稀罕你变成纳布靴子的样子,只在脑袋里幻想一下,就能让我笑好几年,哈哈哈!”
渣康摆手让她离开,“我能力有限,你走吧。”
“你要对自己有信心,更要对纳布王有信心。无论你此时多么冥顽不灵,一旦加入秩序神系,你的意志和思想都将属于秩序,你一定会变得无比秩序与规矩。”哈莉满脸真诚地劝说道。
渣康嘴里含着沾满辣椒面的烤羊枪,不屑道:“你听听你自己说的话,我脑子还没糊涂,也不想变糊涂。”
小扎道:“哈莉虽然对秩序神系有误解,纳布王绝不会洗脑秩序之神,但她有句话说的非常对——每个人类巫师都以加入秩序神系为荣。
约翰,你真的应该认真考虑一下。”
渣康瞥了她一眼,没好气道:“哪有女朋友劝自家男人放弃热乎乎、硬邦邦的人类之躯,去做一只冰凉凉的臭靴子?
天天被纳布那个装逼王穿在右脚上,你不嫌靴子臭,我还嫌他烂脚丫呢。”
哈莉在边上哈哈大笑。
小扎捶了渣康肩膀一下,“纳布王哪有烂脚丫?他身体早已消融在魔力中,头盔就是他的本体。”
“他身体上的烂脚丫消失了,我心里的烂脚丫却永远存在,反正我绝不做他的臭靴子.”他捏了捏小扎小腿上的黑色长筒皮靴,轻佻地说:“如果换成是你的右脚,我倒是可以考虑一下。”
小扎脸一红,正要拿羞怯的眼神去瞥哈莉,却发现她的投影已消失不见。
莉山庄园,花园里。
“不识好歹!”纳布王一挥衣袖,气咻咻地离开了。
发生在胃袋维度内的一切,都被哈莉投影在半空,连渣康和小扎调情的画面都没放过。
不需要哈莉再废话,纳布王立即明白自己一厢情愿了。
“太可惜了。”纳布王都没影儿了,上都还站在院子里扼腕叹息。
“还可惜啥?连康斯坦丁都不愿做一只臭靴子,你脑壳进了水?秩序神系有几十个神灵,理论上他们都共用一只黄金右脚,你好好的人不做,偏要去当一群男人的靴子,不嫌恶心吗?”哈莉没好气道。
上都叹道:“你不懂,纳布神王和秩序神系中的大部分神灵,都是上古先民,是我的祖先。
我们先民对秩序神系的情感,不是你们现代人能理解的也不是不能理解,你将秩序神系当成武神世界的上古武神,自己带入武道信徒的身份,就明白我为何愿意放弃人类之躯了。
或许在这条新的时间线上,驱逐诸神,引导人类从蛮荒走向文明的是武神王。
但我还记得,在最初的真实历史上,真正的人类英雄是秩序神系。”
“说得挺感人的,可只要想到你变成一只靴子,我就想笑。”哈莉呵呵笑道。
“凡人的见识”
三天后。
命运博士肯特带着一个二十出头的黑皮青年来到莉山庄园。
“哈莉,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终于得偿所愿,成功加入秩序神系啦!”肯特今天没戴头盔,穿着常服,可以直接看到他脸上的眉飞色舞。
“呃,你得到了那只靴子,黄金右脚?”哈莉表情古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