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定就要反了。
“是啊,我当时就盯着圣人的表情,不过没看出来什么。”
“圣人是条汉子,他若死了,我给他披麻戴孝。”
“那叫缟素,什么披麻戴孝。”
“对,我全族缟素。”
“圣人若看上我女儿就好了,给我生个外孙,我把部落给他。家里几个儿子,看着就生气,终日饮酒,还偷我小妾。”
“你那小妾不经常拿来招待客人么?”
“招待客人,不招待儿子。”
“你那小妾也生过两个儿子吧?我看不是你的种。”
“管他是谁的种,就当儿子养了,还多几个打仗的人。”
一路之上,风雪连天,但众人兴致很高,说笑个不停。晚上住驿站时,更是呼朋唤友,喝酒吃肉,吵闹不休。
鲁崇矩放下身段,与他们打成一片,倒获得了不少信息。
这次连最远的鲸海州的人都来了。圣人在黑水一带的号召力,确实挺强的。
昔年湄沱湖之会,女真诸部先被狠狠揍了一顿,然后与圣人盟誓,至今都十分老实——上次有小股沙陀人叛乱,女真诸部还奉命出兵平叛,可以说非常恭顺了。
“黑水五州现在怎么样了?”鲁崇矩问道。
“圣人给咱们送了黑麦、燕麦种子。”
“还有当官的过来教咱们怎么种。”
“黑麦是好东西,能养活不少人。”
“秃丹家的人说,如果燕麦再丰收几年,大伙就凑钱筑一座城。”
“有了城,日子就好过多了,到时候搬城里去住,不挖洞了,哈哈。”
鲁崇矩暗暗点头。
让女真人学着种黑麦,应该是朝廷的意思。
种地能养活更多的人,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但相应地也会慢慢失去血勇之气。毕竟过上好日子了,不再茹毛饮血了,人吃苦耐劳的能力就下降了。
怎么说呢,有好有坏,对他们而言整体是好事。
这个世上,没有人是傻子,即便野人也不傻,甚至更加敏感、多疑。你防着他们,打压他们,那就永远不可能让他们真心臣服,早晚会决裂。
让野人文明一些,筑城耕田,以后说不定还有把羁縻州升为正州的可能。
休息一晚之后,第二天继续出发。
当鲁崇矩收拾停当,走出房门的时候,女真人已经在检查器械了。
驿站大院之内一片抽刀入鞘的声音。
“哈哈,有这么多忠勇之士,何敌不可破?”鲁崇矩哈哈一笑,招呼众人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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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岭草地之内,信使的马蹄声从未断绝。
女人一大早就烧热了铁锅,锅内的米粥粘稠浓厚,香气扑鼻。
男人最后检查了一遍羊圈,然后回到帐内吃早饭。
草原生活艰苦,能耕作的地方少,粟米这种东西得去长夏宫才能换得,一般而言舍不得拿出来吃。
但今天比较特殊,家里的男人马上要出征了,这时候得吃顿好的。
仿佛感受到了离别的气氛,就连牧羊犬也十分乖巧,不住地与主人撒娇。
十四岁的长子拿来了桦木弓梢,上好弦后,仔细为父亲调校。
十岁的次子流着鼻涕,将磨好的刀插入刀鞘,放到父亲马鞍一侧。
女儿抱着一只刚出生的小羊羔。羊的腿有些问题,直不起来,若在往常,她定然十分焦急,但今天父亲要走了,她的心思已不在羊羔上面。
“不用多想。”吃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