颗吗?”

    “我没有那么多,当时是一时情急……”

    “五千,至少要五千,否则没得商量,再加上美杜莎的右眼!”曼达笑道,“成交吗?”

    “成交!”奥德修斯回答的非常干脆,“我以女神的名义向你起誓,我一定会兑现我的诺言。”

    “以你我的智慧都明白一个简单的道理,誓言的价值实在太有限了,除非你能在斯克提斯河畔许下誓言,愿意跟我去冥界吗?”

    “我不能去冥界!”奥德修斯连连摇头道,“我不是冥王的信徒也不是赫尔墨斯的信徒,我还没有成为半神,去了冥界我就回不来了!给我一个机会,我愿意答应任何条件,只要能换取你的信任。”

    曼达思忖片刻道:“留下点东西做抵押吧!”

    “抵押……”奥德修斯看了看自己光秃秃的手腕,“我把左手留给了你,如果我还想要回我的左手,就必须兑现我的诺言。”

    曼达摇头道:“一只左手恐怕不够,你再留下一只眼睛吧!”

    奥德修斯急忙道:“我已经失去了一只眼睛,再给你一只眼睛我就全盲了,你让我怎么穿过冻原?你让你一个瞎子如何为你拿到珍珠?”

    “说的有道理,这太残忍了,不如这样。”曼达伸出金手指,在奥德修斯的脸上比划了一下。

    奥德修斯快窒息了,他以为曼达要割了他的鼻子。

    可曼达的手指很快滑到了奥德修斯的胸口,一刺,一转,把他的神血石挖了出来。

    奥德修斯发出了第一声哀嚎,在凄厉的嚎叫声中,伤口的鲜血不断喷涌。

    “曼,曼达·克劳德赛,”奥德修斯嘶吼道,“你这和杀了我有什么区别?”

    “换做别人可能没区别,可你不一样,你一定有办法活下来,就算自己没办法,智慧女神也会让你想办法活下来,”曼达攥着奥德修斯的神血石,微笑道,“但我猜你一定不会拖得太久,一定不会拖到回天乏术那一刻,我在这里等你的好消息。”

    说完,曼达切断了虫丝。

    奥德修斯一头戳在了雪地里,半天站不起来。

    他的手伸向了自己的棉衣,又见曼达的手指出现在了眼前:“想活着就赶紧离开,当真不想活了我就送你离开,永远离开!”

    ……

    派务士人焦急的等在部落里,看到奥德修斯跌跌撞撞离开了村子,伯尤因想带人将他拦住,忽听曼达喊一声道:“放他走吧,他就是一条没了牙的野狗!”

    “猛达拜库噶打败了奥德索夫,猛达拜库噶说他只是条野狗!”

    激动的伯尤因带领部落成员齐声欢呼,猛达拜库噶的名字响彻在天际。

    楚伊特上前低声对曼达道:“为什么不杀了他?留着他将来肯定是个祸害!”

    曼达真的很想杀了奥德修斯,奥德修斯就像在曼达的喉咙里的一根毒刺,让他活着一天,曼达就痛痒难忍,他一直忍着那份冲动,差一点就割了奥德修斯的脑袋。

    可他留意到了一件事情,在奥德修斯的腹部,有一件价值连城的东西,一件曼达搜不到却能看到价值的东西。

    那会是什么?雅典娜的神器还是美杜莎的右眼?

    如果是后者,麻烦就大了,美杜莎肯定能从奥德修斯的身上找到那只眼睛。

    找到了眼睛再找到头骨,契约就算完成了,曼达就要晋升了。

    晋升之后,曼达也就失去了金骨架天平。

    当然,七阶一定要升的,只是曼达不想让这一切来得这么快。

    在众人的欢呼声中,他前后咳出了六颗珍珠,随即带上昆塔回到了七星山,一起享受幸福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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