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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克·弗瑞死了,这个消息传到华盛顿,立刻引起了……好吧,其实什么都没发生。如果问,这个世界上最现实的一批人,就是政客!他们争夺尼克·弗瑞,为了什么?为了利益!
可现在尼克·弗瑞死了!想要利用尼克·弗瑞的一方,看尼克·弗瑞死了,他们的计划也就白瞎了。而另一边想要干掉尼克·弗瑞的一方,已经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所以还能干啥?
风暴眼,就是尼克·弗瑞死亡,那么这场政治风波也就消散了。
所以华盛顿那边对待尼克·弗瑞的死讯,都报以冷漠的态度,他没死,麻烦很大,大家该争还是争,现在死了……他一个死人带不来任何利益。
没人会为了死人而争的面红耳赤。
因为没必要。
实际上这不仅仅是政客,似乎整个社会都不太关心死人。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欧美国家,他们十分关注罪犯的权力,美国还算好的,至少他们的监狱是真的监狱,你去看看欧洲,特别是白左倾向最严重的北欧各国,那特么,罪犯甚至比一般人过的都要好。
很多人对此习以为常,甚至觉得这是一种进步,甚至达到了漠视受害者的利益层度。
在欧美,杀人基本不太会判死刑,不管杀多少都是如此。这在我们看来,这是很出格的行为,可在他们那里却非常的普遍?
“杀人者死”在我们国家是一种天经地义,自被汉高祖刘邦约法三章的形式固定下来后承袭两千余年。也正是因为有这种朴素的正义观,前面所说的三个案件虽然过程出现瑕疵,但最终都在强大社会舆论的监督下,回归正轨。但我们所习惯的事物,在外国却往往却属于奢侈品。2011年7月22日,挪威爆发了震惊世界的于特岛惨案,首都奥斯陆以西40公里的于特岛上,参加挪威工党青年团夏令营的人群被一名信奉纳粹思想的极右翼分子,布雷维克持枪袭击。因为手无寸铁,数百名年青人只能眼睁睁看着被自己的同伴被布雷维克一个个击倒、补枪,现场血肉横飞、惨不忍睹。边开枪,布雷维克还一边叫嚣,“马克思主义者们,你们都会死”!
屠戮整整持续了一个半小时,直至姗姗来迟的军警登上岛屿。
然后,经典的一幕出现了,布雷维克立即抛弃枪支,抱头伏地,示意投降。不给警察一丁点的开枪机会.
现场,尸体盈籍;场外,哭声震天!
根据事后统计,布雷维克的屠杀,总共造成77人死亡,300多人受伤!伤亡人数高达400多人!按照正常人的观念,这样的恶魔,总该可以死个几十次了!光正义群众的唾沫星子,都可以淹死这个人渣。但是.事实证明,是我们天真了。这里可是最讲“人权”和“文明”的欧洲,是有着《欧洲人权公约》的欧洲,怎么可能出现死刑这样“野蛮”、“落后”的存在呢?非但没有死刑,甚至连无期徒刑都不能有。甚至在庭审过程中,为了充分保障布雷维克的“人权”,还让其堂而皇之的行了纳粹礼,宣传了自己的极右翼言论。
2012年8月24日,挪威“7·22”爆炸枪击案在奥斯陆地方法院宣判。挪威法官宣布,判处杀害77人的布雷维克21年监禁。
你以为这就是本案的最终结果了?
呵呵,还是天真了,当然不是!什么,你说这样的杀人恶魔,残害了如此之多的生命,竟然连个无期徒刑都上不了,难道还不够令人愤怒?那只能说明你的想象力远远跟不上西方的那帮圣母。2016年的4月20日,布雷维克起诉挪威政府当局将其单独羁押五年,侵犯了他的人权,挪威奥斯陆地方法院裁定布雷维克胜诉。你看看,人家犯了这么重的罪,还嫌弃监狱的居住条件不好,一个人呆着太孤独,属于虐待。然后法院还支持了他的诉求。这就是西方的“人权”!很多人或许会问,布雷维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