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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拉夫随便瞄准一些口袋,钢剑狠狠刺入直到抵达剑柄,再缓慢抽出,只见放血槽就铺了一层麦粒。

    他再挨个检查这些麦子,确定品种,再把确定的燕麦放在嘴里品尝一下。

    新麦坚硬,若是存放一整年,它依旧是坚硬的。就是……放了两年以上定然可被牙齿轻易磨成齑粉,口腔里还弥漫一种怪味——陈化粮的腐朽感。

    起初,检查是令他满意的,然而该粮仓房舍的下层存粮,稍稍检查果然混有大量陈化粮。

    固然陈化粮不是不能吃,一想到自己可是倾家荡产来买军粮,总不能买到一堆发霉腐朽的垃圾。

    他欣喜的面容逐渐沉了下去,好消息是这间房都是燕麦,坏消息是陈化粮也不少。

    此刻,户外一众人等到良久,伯纳德不知道小子持剑究竟干什么,总不能去和老鼠较劲。

    现在确有一猫咪在房顶上慵懒地趴着,粮仓管理者需要这些可爱的小兽捕鼠,不但不会伤害它们,还会定期投食——毕竟现在粮仓区的老鼠数量太少,根本满足不了猫的胃口。

    个别花猫躲在暗处,静静看着雷格拉夫拔剑刺口袋。

    不久,雷格拉夫走出粮仓。

    「小子,大家都以为你在捕鼠呢。」伯纳德等的不耐烦戏谑道。

    雷格拉夫皱着眉径直走去,直言道:「您给了我一些……估计存放了足足三年的燕麦。」

    「哦?有这么久吗?」

    「千真万确,在这方面我可不是傻瓜。」

    伯纳德素来不理解粮食保管工作,他招来自己委任的几个管理仓库的仆人,这才获悉仓库里却有不少的陈化粮。

    雷格拉夫就在一旁听着,仆人所说的一切他听得真切,现在不劳伯纳德做辩解,他先开口:「大叔,陈化粮我可不要。七十五万磅麦子,我现在只要存放不超过两年的燕麦。」

    「你?!」

    雷格拉夫摆出一副固执的神情:「我给您的可是极好的法兰克银币,还有品相极佳的东罗马银币。您总不会用陈化粮搪塞我。」

    「你这小子……」伯纳德哑口无言,下意识得以笑意掩饰尴尬。「你可难为我了。」

    雷格拉夫摇摇头:「我是为国王效力,明年要与勃艮第人作战,总不能让我的大军吃着多年前的麦子去打仗。你已经收了我的钱,现在我有理由提一些意见。」

    真是拿人钱财手软,伯纳德咬咬牙:「好吧!随你喜欢。你要七十五万磅去年和今年的燕麦?实不相瞒我暂时无法筹集,不过我可以立刻行动从外地运粮。」

    「那就谢谢了。」雷格拉夫微微一躬。

    雷格拉夫当然不是天真到一手交钱一手拿粮食,就算这里真有巨量好成色麦子,也不是自己一两天功夫可以运走的。

    三年多前参与父王发起的远征,在实战中雷格拉夫学到了很多东西。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是一个智慧理念,但如何筹备、运输、使用粮草,就是一个技术活。

    罗斯军远征有专门的运粮船,同时士兵亲自背负一些口粮。

    一艘长船在作战时承载三十名战士,还能再运输一些货物,必要时它运输五十人也无问题。

    二百磅几乎就是一个强壮诺曼战士,,穿戴甲胄武器后的总重量,长船运载四十名这样的士兵可行。

    那么,冒险提携,一艘长船一次运走一万磅麦子是可以的。雷格拉夫数着手里现有的船只,暂时只能一次运七万磅。

    雷格拉夫已经想好了,粮食早晚都要先运到香浓,尤其是要在旧石桥营地树立起一个仓库。

    军队既然要打勃艮第,优先就走大家已经很熟悉的高卢大道,这就需要先拐到图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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