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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地契已经签署,等于是一百余公顷的土地以法令的形式进行了分配。土地是有了,至于麦种从何而来?
正所谓想要割羊毛,就得先繁育一支大羊群。想要得到源源不断的粮食,种地者必须得到大量种粮。
最初的种粮就是一种原始资本,条款里写得清楚,种粮就由公爵提供,来源就在于“罗斯国家粮仓”。
留里克可不愿意简单地把粮食扔给他们就做甩手掌柜。种地可是个技术活,他可不信没种过麦子的罗斯本部人能瞬间成优秀农夫。
那么本地斯拉夫人就是优秀农夫吗?
他们是清一色的落后!
留里克倒也没有亲耕,今年不同,他要亲自动手了。
种粮公爵提供,种地方法也是公爵提供。虽无亲耕,留里克也绝非五谷不分,他所认知的种地就是机械化农业。
这个时代机械化自然不可能,制作一批先进的人力、畜力农具,采取一些有秩序的播种、收货发。再比如增加人畜粪便的投入以肥田,建立抽水机构以灌溉。
粮食增产的最终目的,留里克相信自己这么干一定会有效果,因为本地农夫故去的农业技术,实际就是农业这种行为的下限了。
燕麦终是一种低产粮食,它作为环伊尔门湖地区主粮不见得就是它单纯耐寒,留里克估计他们只是单纯得不到大量的耐寒种的小麦。
罗斯有这种小麦吗?当然是有的。
不列颠的小麦是罗马时代的遗留,当地人培养了上千年,以至于连苏格兰地区都能种植了。
不列颠自然比诺夫哥罗德温暖,不过诺夫哥罗德的无霜期比春小麦生长周期长很多,尤其是夏季的温度是能让人感觉一丝燥热的。
罗斯探险家斯普优特居然胜利完成了去年对诺森布里亚王国的索贡,一艘大船一肚子的耐寒春小麦。
留里克早就给老家发了信件,运抵的春小麦不得对民众出售,开仓放粮的只有燕麦。
“我得再派人去发送消息。再把新罗斯堡的那群第一旗队的战士召唤到这里。”
第一旗队战士的父亲往往就在第二旗队服役,罗斯公国是实质上的罗斯本部的老罗斯人全民皆兵,他们各个都算勋贵,故战争红利必须优先他们分享。
一部分老家伙代儿子先签了契约,剩下仍有三百余人,留里克决定赶紧抵达新罗斯堡,让他们赶紧把契约签订。这当然是自愿原则,他们愿做农夫契约就快点签署,还想继续做猎人渔民这个约定就暂时搁置。
因为留里克手里占有的以开垦土地非常庞大,他必须将地权下放,方能发挥出土地的产能。
只有老罗斯人有权得到这些熟田使用权和产权。老罗斯的新崽子茁壮成长,留里克也愿意再从老家,把十五岁左右的少年统计一下,让他们来做农夫,这些就与“大移民”工程相关了。
肉要一口一口地啃,介于时间相对充裕,留里克决意火速冲到新罗斯堡,他已经开始行动。
他是公爵,他想做就做。
一支小型的马拉雪橇队形成了,本地的小马套上缰绳,双马拉一辆雪橇,其上可做十人。留里克的要求并不极端,他就召集手下卫士以及招募的本地驭手,五十余人分坐八辆雪橇,带上一些极为重要的货物,逆着冰封的沃尔霍夫河北上。
公爵大人心急火燎的离开是为了去取得优秀的新麦种,所谓来自遥远西方那个岛屿的小麦。本地斯拉夫民众都知道小麦,他们也都尝试种植过,可惜效果并不好,便主观觉得所有的小麦虽然好吃可惜自己种不活。实则他们从南方的斯摩棱斯克买到的小麦,并不很适合伊尔门湖的气候。
队伍在苍茫的世界中推进,他们行进在一座冰做的巷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