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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士兵的指引下,他们来到桥头堡的大厅,昏暗的房间里满是烟味儿。

    衣着华丽的瑞斯子爵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他正对三名商人和一位拄着拐杖的胖男爵大喊大叫。

    桥头堡的队长坐在椅子上看热闹,他的胳膊上绑着绷带,就像个霜打的茄子。

    布莱恩注意到瑞斯子爵的黑羊毛裤上,还真有一个被射穿的箭洞。

    不过,并不像那位中年农夫说的那般,吓得拉裤子了,应该是擦到了大腿的皮肉,留下了一点血迹。

    “我他妈都说了,附近没有巫师!”

    瑞斯子爵一拳砸在快要散架的桌子上,站直身子,正了正自己的衣领,吼道:

    “你们也看到了,我们的武器对‘死亡骑士’没有任何作用,为此,我还丧失了两名手下,我到现在都还没有想好该如何向他们的父母解释这场误杀。在专业人士或者巫师到来之前,我什么尝试都不会去做了,这愚蠢的做法,只会让我的士兵白白送命。”

    “我得天黑之前赶到血石双门要塞!”胖男爵用手中的拐杖指着瑞斯子爵的鼻子,也吼道:

    “我得把这些粗粮按时送到!塔夏人的难民都等不及了,如果我迟到了,脾气暴躁的奥蒙德伯爵真会砍我脑袋的。等我到了血石双门要塞,我一定会向奥蒙德伯爵申诉!申诉你担心自己的命根子,任由邪恶生物在王国境内肆虐,这才耽搁了我的宝贵时间。”

    “放心吧,伯爵大人他不会砍你脑袋的。”

    瑞斯子爵嘲笑道:“相信我,他最多只是踢你的屁股,所以,我建议你在到达要塞之前,先往裤子里垫一层稻草。”

    “你有没有认真听我说话。”胖男爵被气得脸色涨红,他将手中的拐杖朝地面用力砸了砸,深吸一口气,说道:

    “我在跟你谈论正事,普通的铁箭没用,为什么就不能尝试着用抹上焦油的火箭。要不然的话,那怕是向他丢炽火胶和强酸瓶也行啊,反正他就像个靶子一样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总比垂头丧气地坐在这里好啊。”

    “我已经派人正在四处搜寻巫师和专业人士,耐心等着吧,谁敢保证‘死亡骑士’一定会像个靶子一样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瑞斯子爵冷冷的道:“你以为他是你的情人,脱光了躺在床上,张开双腿,小鹿乱撞地任你摆布。”

    “怎么回事?”

    瑞斯子爵终于注意到了站在门口看热闹的布莱恩一行人,他望向领头的士兵,“又是闹事的商人?我不是说过了,再敢闹事,就给我狠狠地踹他们的屁股!”

    “不是,子爵大人。”士兵回答,“是冒险者,他们说可以对付‘死亡骑士’。”

    瑞斯子爵冷漠的脸庞上瞬间露出开朗的笑容,他迎上前来,打招呼道:

    “冒险者阁下,我不管你叫什么,只要能快点干活儿就好,‘死亡骑士’你看了吗?看了就赶快开价吧,我们马上给你凑。要不然,我这里都快成菜市场了。”

    “500金币。”布莱恩不假思索的报了一个非常合理的价格。

    “500金币?你疯了啊,怎么不去抢啊!”一个商人说道。

    “又是一个散发着铜臭味儿的冒险者。”另一个商人附和道。

    “我觉得,正是因为怪物太多,让他们学会了漫天要价。”第三个商人连忙跟着接了一句。

    “没错,冒险者生来不就是杀怪物的,就跟屁股天生用来拉屎一样。”胖男爵做最后的补充:

    “在我那个年代,冒险者身上还没有铜臭味儿,他们只会发出绷带的味道,他们没有丝毫迟疑,从来不在乎酬金多少,只在乎效率……”

    “砰!”

    瑞斯子爵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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