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面包吗?或者其他肉类?”布林登试探性的问道。
“只有发霉的硬面包和放陈的燕麦饼。其他肉的话……我可以帮你宰一只地精,战争爆发后,这小东西比野狗还多,生的还快,就是吃多了会被毒死。”瘦男人俏皮地眨眨眼。
“嘿嘿,真是难得啊,今儿个居然碰上一位这么实诚的老板。”
‘螳螂’索拉斯咧开嘴,露出满口的黄牙,“你瞧,老子走南闯北,在酒馆吃过地精肉,喝过狗头人汤,甚至还把食人魔的大腿当肘子啃,却从来没听他们亲口承认过。”
“我不是这里的老板。”瘦男人无奈的道:“我在房子后面埋了精灵老板,连着他的女人。”
“这么说,这对精灵夫妇都是被你杀的?”
‘洋葱’瑞姆不知何时已经取下了自己的鲁特琴,他对着瘦男人拨出一个忧伤的音符。
跟他站在一起的半精灵同伴皱起了眉头,看向瘦男人的目光非常不善。
“放屁!杀了我会承认吗?”瘦男人吐了口唾沫,将钢剑拍在柜台上,吓了诗人和游侠一跳。
布林登注意到,他似乎很反感诗人。
“谁他妈知道是谁干的好事,说不定是疯猎人,也有可能是暴掠团,甚至是绿混沌,结果就是他们死了,有什么区别?总之,我和我老婆发现两具尸体,这地方就顺理成章地归我们了。”
‘疯猎人’和‘绿混沌’这两个陌生的称呼再次出现,让布林登意识到自己有必要提前了解一下。
“你老婆在哪儿?”螳螂发现了问题的另一个重点,他瞪着三角眼,鬼鬼祟祟地环顾四周。
瘦男人怀疑地瞅着他,“问这么清楚想干吗?”
“你是自己说的,我可没说。”螳螂露骨一笑。
“她不在这儿……除非金币的滋味儿能讨我喜欢,我就把她叫过来。”瘦男人没好气地瞪他一眼。
‘螳螂’索拉斯讪讪一笑,识趣地闭嘴不语。
“那就麻烦你为我们准备点吃的。”布林登接了一句,又掏出一枚闪亮的金币掷过去。
瘦男人伸手接住,咬了咬,塞进裤兜里,“发什么呆呢?赶紧去后院挖点野洋葱。”
男孩儿把十字重弩放到肩膀上,连忙向后院跑去。
“他是你儿子?”布林登找到一张没有血迹的桌子,坐在旁边的椅子上。
“我和我老婆捡的。这小子他娘被暴掠团抓走了,操他大爷的!灾荒和战争接憧而至,这里到处都在打仗,倒霉的总是我们这些平民。”
布林登可不认为他是一个普通的平民,能够在兵荒马乱的阿玛斯塔夏活下来,还占着一家酒馆,这可是平民无法做到的。
瘦男人用锋利的钢剑指了指大厅凌乱不堪的桌椅,闷闷不乐地丢下一句话,“你们先坐,我去给你们准备吃的。”
不一会儿功夫。
这位不是老板的老板烤好十几个人份量的马肉,分三趟送了过来。
布林登看到众人都在一边喝着醇香的葡萄酒,就着难吃的马肉,津津有味地吃着。
唯有从出发直到现在,一句话都未曾说过的提斯坦——来自白鸦佣兵团的剑客,只吃了几块发霉的硬面包。
真正令他动容的是,对方还真给不列兰德的女战士夏魅开了小灶,用马儿身体最鲜嫩的部分配上洋葱油炸,端到她的面前,请她品尝。
这让他口中咀嚼的马肉顿时变得难以下咽起来,只能不停地喝着葡萄酒缓解这种味道。
此时,小男孩儿坐在葡萄酒的桶子上,跟他们继续保持距离,蓄势待发的十字重弩放在膝盖上。
不是老板的老板端着一大杯葡萄酒,若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