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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国栋突然觉得,灵犀走了也好,呆在这里,不知道要被李家的那三人搓磨成什么样呢。

    临走时,李灵犀的妈叉着腰,对着赵国栋道,“赵国栋,你是不是后来后悔了,把我女儿的钱抢去了,索性直接杀人灭口!!”

    赵国栋听见李灵犀的妈这样说,只差没有跳起来打人了。

    “我说,李家婶子,你知道你这样说,我可以告你诽谤,让你去蹲号子的,谁杀人了?米粉店的老板还有车站的人都可以给我作证的……”

    李灵犀的妈毕竟是土生土长的农民,听见赵国栋这么一说,也吓的瑟了瑟。

    但又想到了李灵犀拿走的一百块钱,她的心肝宝贝李天宝如今正在说亲呢,一百块钱,可以把家里修整一遍,还能买一台黑白电视机呢!

    “我不管,反正如果灵犀三天还是不回来,我就去派出所报警!!”

    李灵犀的妈扔下一句话,就抱起李灵犀的旧衣服离开了赵国栋家。

    一切归于平静,赵国栋也开始收拾家里的东西,能送人的送人,不能送人就锁在房子里,把钥匙交给了大伯家,让大伯时不时的去照看一下房子。

    临走的那一天,天还没有明亮,赵家两口子就坐上了牛车,赵国栋赶着牛车去了镇上,先把牛车卖给了牛贩子,才带着爸妈坐上了去省城的汽车。

    再说灵犀,到了省城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拿着身份证去了一家招待所,开了一间房。

    然而去找了一间裁缝店,选了特别好看的真丝布料,让裁缝给她做一条旗袍,又从店里选了一条做好的碎花连衣裙,让师傅把连衣裙给她把腰掐的再细点。

    如今的李灵犀,不过才十八岁,正是掐的出水的年纪,虽说,一直在劳作,脸上和手上都显得特别的粗糙,但依旧难掩天生丽质,尤其是那衣服下面的肌肤更像是上好丝绸一般似,手感特别好。

    “那麻烦师傅了,先把连衣裙给我包起来……”

    灵犀拎着袋子,去了百货商店,买了一套纯棉的内衣,买了一双羊皮的手工高跟鞋,以及一些零零碎碎的东西后,才回到了酒店。

    打开热水,好好的洗了一个热水澡,将春娟霜抹到了脸上后,才躺在酒店的大床|上开始休息。

    头顶的吊扇,不时发出咯咯的声音。

    灵犀从赵国栋那里挖的一百块钱,就已经只有八十块了。

    灵犀想着,自己应该怎么弄点钱花花……

    要说做生意赚钱这事,就特别难为灵犀了,做了两次任务,她都没有为钱发过愁。

    如今首要的是解决生存大计。

    按着李灵犀说的给一颗祝福之心,换在这里世界呆到自然死的要求,她是绝对不会同意的。

    实在不行,她就破罐子破摔……等死!!

    灵犀睡了一觉,一头乌黑的秀发就干了,她穿好洗干净的内衣,穿着小碎花的连衣裙,出了门。

    纯手工的皮鞋穿在脚上,要比以前灵犀穿的那些高定啊,名牌之类的,舒服多了。

    灵犀去了一间理发店,将头发的发尾修齐后,照了照镜子,除了脸上和手上还有土土的村姑气息以外,如今的灵犀早已经算是脱胎换骨了。

    剪完头发,灵犀在理发店隔壁,点了一份凉面,吃完之后,用手绢擦了擦嘴,才漫无目的逛起了省城。

    省城里,穿连衣裙的女人很多,但能像灵犀一样,把连衣裙穿的这么好看,万中无一了。

    灵犀其实对自己这身还不太满意啊,要是能买一个小皮包,再戴副太阳镜,那妥妥的就是潮流风尚标啊。

    闲逛了一会后,灵犀去裁缝店。

    “师傅,我的旗袍做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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