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吗?还是卷款逃跑?

    亦或者,还可以加上一条大额钱财来历不明罪?

    “商业之道,博大精深,咱感觉像是个井底之蛙一般,只是一个简单的宝钞,竟是还能有这么多的弯弯道道。”

    “按照大孙的这个做法,宝钞司不仅仅可以让宝钞更为让民众接受,甚至能赚取不少的盈利,单单就户籍账户的盈利,恐怕每年都会比较客观。”

    朱元璋感叹着说道,这玩意想出来很难,但是理解起来不难。

    大孙能够在商业上混得这般风生水起,可不仅仅只是因为那些作物,在朱元璋看来,即使没有那些作物,大孙比之现在也不会差上多少。

    “还可作些借贷的买卖,那些高额借贷害人不浅,尤其是赌场九出十三归,动辄让人家破人亡,好生生一个家庭就这般毁去了。”

    “宝钞司当定下利息,民间无论是何种情况下的借贷,其中利息必须符合官府的规定,一旦逾越者当以无效论处。”

    “让刑部出个章程,凡是私放高利者,当以何罪论处,加入到大明律中。”

    朱英沉声说道。

    古代的高利贷,可比后世的人要狠得多,很多甚至有官府人员的参与,可谓是肆无忌惮。

    那可不是上门催收那般简单,强行将人掳走,卖儿卖女还债屡见不鲜。

    在生意场上,朱英也干了不少年,这些事情自然司空见惯,只是当时也无力改变。

    现在既然有了这能力,自然不能允许那些黑恶势力为非作歹,荼毒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