叨叨地说起白天的事情,不外乎今天是部族配给布匹的日子,她去领了属于一家三口的两段棉布,准备用这个做个新毛毯,之后再过一个月圆就是冬种节,那时候会额外给一批木炭,也意味着越冬正式开始。

    “四啊,你什么时候走?”

    娜塔莉的通用语说的并不流利,所以很多时候她不称呼辛廿四的全名,尤其是知道谐音后,怕念错了搞得丈夫不愉快,因此就索性唤单字。

    “最多三四天,羁绊者在南边的活动要到顶了,是该去收尾了。”辛廿四瞅了眼偷偷把带回来的麦酒藏进暗处的妻子,他只呼噜噜地吃着炖菜。

    “有机会带朵花回来,这个戴头上,我怕集会上丢了。”娜塔莉摘下后脑别着的红蝴蝶结,眼眸里深情如许,喃喃道:“染色也容易掉,还是放箱子里合适。”

    辛廿四一口应了下来,他也不舍得这个蝴蝶结出意外没了。趁着妻子抹起桌面,辛廿四一阵恍惚间想起昔年二人相识的场面。

    那会儿他才二十三岁,毛头小子一个,驻扎在北琴外的一个小兵站里。就像大多数内地守备军一样,终究得遇上兽潮,恰逢他在野外作业,根本逃不进兵站里的地库,只得闷头往北边跑,越过珲江时直接被水蛇缠昏过去,等到醒来时,就发现自己成了野人俘虏。那时觉得自己指定是完蛋了,结果一转头,才看到一个头上扎着红布的野人女战士在给自己裹伤口,她一段一段解下发髻上的红布,一段一段地裹在他腿上,仅仅发髻的红布很明显不够,于是她很心烦地敲了辛廿四脑袋一下,从皮包里摸出又一长段红布,给辛廿四的伤口包扎地非常到位。

    后来他才知道红布的料子是用油蛛丝织成的,非要折换成钱,大概是他当时的半年军饷,而作为野人的价格,是一整头人狼,得用命去换。

    倒也没有什么一见钟情的戏码,辛廿四第一次做野人俘虏时吃了很多苦头,被娜塔莉揍过很多次,也被她护过很多次,直到某一天他被换俘赎回去了,他才意识到野人实际上没那么非黑即白,只是碍于人人都懂的原因,没有人愿意为此说半句好话,装着野人不是野人,是匪军匪人罢了,这样抓回来了宰了,也不用多背什么心理负担,毕竟消磨掉人的意义,才能忽略人的特征。

    之后的几年里,辛廿四继续做着一个前途稍微黯淡了些的复兴军小军官,慢慢升了上去,做过团部机要,也做过基层连排长,甚至因为作战得力,调去了特殊部队。一开始他以为是特战部队之类的,等到开始捕获野人,目睹他们送去一个个好比毒气室的营地,他才晓得自己干的是一件很不光彩的勾当,但身为军人,他选择执行命令,毕竟作为一颗钉子,他的存在意义就是拧紧。

    只到那颗螺帽掉了。

    在又一次猎捕行动里,他看到那个发髻后扎着红布的野人女战士,他本想放掉娜塔莉,但是他的长官直接举枪对准了她,不过没有开枪,而是如寻常般说道:

    “小辛,注意了,我喊到三,你毙了她。”

    “三。”

    辛廿四想到了那些被打断脚脖子,送到营地里的野人俘虏。他从来没真正踏进过那座基地,那是因为他不想面对一些事情。

    “二。”

    已经丢掉武器,举手投降的女人,此刻按道理,她就是一个俘虏,一个别着红布、救过他命,没虐待过他的昔年故人。

    “一。”

    那块红布有一说一,很配她。

    从那时起,辛廿四便知道自己不该再视若无睹,他选择回头一枪打死了长官,并往这个喜欢用人皮灯的人渣脸上吐了口痰。在逃亡的路上,他用那段红布,扎了个蝴蝶结交给娜塔莉,直到现在,这个每天他都会重新折一次的红布,已经褪色严重没法再染了。

    回想其实只有短短的一瞬间,等到失神回来,他才发现妻子怀抱着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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