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瓶颈,找不到解决的思路。”

    。

    “哦,新项目的开发都是这样的,但有你这个往前冲的劲头就已经很不容易了,你要不再找同业他们问问,再看看银行有没有做过类似的项目,在前人的基础上可能才能更好的创新。”

    曹总不愧是老信托人了,她也给许小艾提了个醒,就算行业内没有人做过消费信托,但整个金融系统内应该有类似的业务吧?

    她带着卢珊珊直接去到了大通银行,找他们投行部的林浩了解情况,果然林浩给了她一个思路:“我们以前银行和房产局做过资金监管,那个是不是就是你说的这种?”

    许小艾回来又在网上查找了相应的文件,果然发现房地产公司的资金监管是已经比较成熟的模式,这是由房管部门主推的业务,要求是为了维护买房人的权益,防止项目公司挪用资金,所以文件规定房地产公司的项目公司在销售房屋的时候必须要有预售资金的监管,也就是说投资人在和地产公司签了购房合同之后,他的首付款,按揭款还有定金,都得要打到政府规定的这个监管账户当中去。

    许小艾回想了一下,当时她妈妈买房子的时候好像就没有打到监管账户,而是打到房地产开发公司自己提供的一个账户,而那个账户是否是监管账户,他们根本就不知道。

    文件上面规定得很清楚,要求重点资金监控和非重点资金监控两种方式,这是指在项目总报价的1.3倍以内是作为重点资金,而超出这个金额之外的资金是非重点监控资金,而这部分资金可以用于偿还银行的贷款或者是用于其他的项目建设。

    而重点建设的资金如果项目公司想要支用,必须在原来申报的资金支用计划的范围之内逐步的释放,这样呢可以最大程度的保证购房人的权益。 _o_m

    林浩还给她介绍了一个支行的客户经理,许小艾向他咨询了之后才知道原来这块的预售资金有的时候并没有完全按照政府的文件在执行。

    首先在收款端,定金在收取的时候,和购房人的合同上根本就没有监管账户,购房人根本不知道定金要打到监管账户里面这一件事情。

    其次,很多开发公司会利用网签和首付款之间的一个时间差来分批次的进行网签,这样也就给了他们一个资金挪用的时间,而后面的按揭卡也有很多是进了项目公司的自己的账户而不是政府监管账户。

    在资金的支用方面那更加是离谱了,有的银行为了维护地产公司的关系,为了满足监管的要求,他们很多时候在月头就让客户把钱挪走,月尾再把钱放回来,相当于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阳奉阴违的一套。

    还有的资金使用计划有可能会超额使用,并没有进行特别严格的审核,所以监管账户有的时候会形同虚设。

    许小艾把这些事情搞明白之后,更加觉得信托公司在里面大有可为。

    她原本的思路是找这些小的商户一家家去谈,现在她反而觉得有一个更好的方法就是和房管部门去谈,如果房管部门支持信托的这种架构,那对于他来说商户的事情就不用她解决了,房管部门下属已经有很多的地产公司,他们都要售房,而这个预售款的管理就和消费信托类似,这可能不完全叫做消费信托而是一种创新型上的服务信托。

    许小艾越想越有门儿,她拉着丁亮和卢珊珊做了一份报告,提交给公司的中台去论证这个事情的可行性。

    合规的魏老师看了之后,连连点头:“小艾,你这个思路比之前的那个靠谱多了,不过难度还是一样的大,从合规角度来说没有什么问题,只是你要想办法把房产部门搞定,信托在里面可以担任的角色有好几种,你比如说可以做双受托人结构或者双委托人结构,甚至是信托监察人结构,这个都是可以的。”

    许小艾和魏老师越谈越深入,她最后觉得信托监察人的角色可能会更顺一-->>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