涩的文字,他都能轻而易举的背下来,而且常有哲思,文学想象力丰富

    可是他的出身,又让他带有一种与文人气质不符的野性,甚至有的时候会显得有些野蛮,说话和措辞也和文艺气质毫不沾边。

    这种强烈的反差,让杰森小小年纪就充满了锢人魅力,会吸引别人不自觉的去看他,探究这种矛盾气质背后的秘密。

    “要我说,他可真是有点怪,不过,也可能是我有点怪。”杰森也坐了下来,拿起了一本书,一手翻书,一手撑在膝盖上说道:

    “哥谭都是怪人对吧?外人来我们这里,都会显得格格不入,这里的所有人,甚至包括富家子弟,都从来不对别人示弱,迪克真是我见过的最温柔的人了。”

    说到这里,杰森像是想起了什么有意思的事,他笑了一声,然后说:“我们吵架的时候,他连脏话都不会骂,甚至,对我骂他的脏话,感觉到非常震惊。”

    说完,他抬眼看向布鲁斯说:“教授告诉我,对长辈说话要委婉一点,委婉的部分我说完了,我现在,可以直接说真话了吗?”

    布鲁斯有些无奈的摸了一下他的脑袋,杰森挠了挠头,说:“迪克好像从来都没有融入过哥谭,他总是在家和学校两点一线,认识的人,除了韦恩庄园的这些人之外,就是贵的要死的私立学校里面的富家子弟。”

    “可我不能就让他这样走入哥谭。”布鲁斯轻轻叹了口气说:“他和徐不同,他远远没有做好准备,去面对这些黑暗。”

    说完,他也看着杰森的眼睛说:“对于像我们这样,已经身处地狱的人来说,没必要再把一个无辜者拖进来,当他学完所有的技巧之后,他终归要离开这里,回到他的家乡去,回到那座美丽又平静的小城,过正常人应该过的生活。”

    杰森停顿了一下,最后点了点头说:“你说的也对,如果,他只是来这里上学的话,的确没什么必要接触那些黑暗的事。”

    “哥谭本身就是不正常的,他在这里学到的一切社会规则,离开这里之后,都不适用,还有可能,会给他留下巨大的心理阴影,所以,不学也没什么的。”

    布鲁斯把爱莎抱了过来,制止她啃书的行为,他一边抚摸着爱莎的脑袋,一边说:“迪克有一个完整的家庭,这是他的幸运,因此,也就没必要去和不幸的人,过一样的生活。”

    “可他,好像不太理解这件事。”杰森又轻轻摸了摸自己的鬓角侧面,说:“但我又不能对他解释这件事,这样好像显得他像外人一样,可明明我才是外人。”

    “你没对他讲讲你的生活吗?”布鲁斯问道。

    杰森深沉的叹了口气,说:“他看起来,好像很羡慕我的样子,我的老天啊!每天在垃圾堆里找吃的的生活,还不能劝退他对这座城市的热情吗?!"

    “我对迪克讲了许多我们艰难求生的故事,可他的注意力,好像只在各种刺激、激烈的枪战,和罪犯斗智斗勇,或者是去偷别人车的轮胎,这种犯罪的事件上。”

    “那些被饿的头晕脑胀,被冻的浑身发抖,流血受伤差点死掉的事,他完全不关心,或者也有可能,他没有经历过,所以,觉得那也没什么的。”

    这下,布鲁斯无话可说了,迪克完全是重走了一遍他的路。

    一个从小生活优渥的富家子,即使对于底层生活感兴趣,也只是感兴趣那些他们没接触到的暴力和刺激的部分,至于挨饿和挨冻的部分,只要他们没有亲身经历过,就根本不知道有多难受。

    迪克虽然没有布鲁斯韦恩这么有钱,但是,他小的时候,格雷森家族还是名满全美的马戏团,走到哪里都有赞美和掌声,他又是他祖父带大的,老人带孩子总是格外溺爱,和哥谭的这些小孩比起来,迪克可以说是泡在蜜罐子里长大的了。

    于是,布鲁斯就遇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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