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飞快地说道:「没见过!」

    在将整个客舍都翻了个底朝天后,官兵仍未能找到想找的人,只能就此作罢。

    官兵们在离开之前将画像拍在桌上,冲着老板娘叮嘱道。

    「此人犯下弑君之罪,是朝廷花重金通缉的要犯,十分危险,你要是发现了他的行踪,务必要立刻通知官府。」

    老板娘忙不迭地应道:「好的好的,奴家记住了,诸位官爷慢走,改日再来咱们小店喝酒啊。」

    她陪着笑将官兵们送出大门。

    等人一走,她就赶紧把大门关上,并按着胸口舒了口气。

    「可算是把这群瘟神给送走了。」

    她将画像拿起来又看了看,越看越觉得画像上的男人跟那个戴斗笠的男人很像。

    左思右想之下,她还是决定去那个客房看看,倘若那个男人真是通缉犯,那她可得赶紧通知官府。

    客房里空无一人,那对小情侣并没有回来。

    但桌上却多了一小块碎银子,旁边还用茶水写着两个字——

    房钱。

    水迹未干,说明人还没走远。

    老板娘赶忙拿起银子跑出客房,却见门外空空如也,并没有那对小情侣的身影。

    她笑了下:「算你们还有良心,还知道把房钱补上。」

    说完她便将画像和银子一起收入袖中,然后便打着哈欠回房去休息了,至于那个戴斗笠的男人到底是不是通缉犯,已经跟她没关系了。

    余袅袅和萧倦离开客舍后,没有再在城里逗留。

    两人连夜赶路,直到五天后,他们才再次看到人烟。

    他们来到一个小镇上,今日正好是赶集的日子,住在附近的村民们几乎都聚集在了这儿,他们将自家的货物拿出来售卖,叫卖声此起彼伏,好不热闹。

    经过连日来的奔波,两人都晒黑了不少。

    萧倦的下颚处长了一层薄薄的青色胡渣,他头上仍旧带着宽大的斗笠,帽檐被压得很低,身上穿着灰扑扑的粗布短打,衣袖捋起,露出精壮的小臂,脚上的草鞋都快被磨破了。

    余袅袅穿着打有补丁的粗布衣裙,用树枝挽发,脸上素面朝天,嘴唇干得有点儿起皮,小脸脏兮兮的,草鞋和裙摆上沾着许多尘土。

    两人往人群里一站,立刻就跟周围的百姓融为一体了。

    余袅袅伸长脖子东张西望,看得目不暇接。

    她闻到了肉包子的香味,扭头对萧倦说道。

    「我饿了,想去买点吃的,你到前边儿的树荫下去等我。」

    萧倦不放心她,道:「我和你一起去买吧。」

    余袅袅:「不用,你身上还有伤呢,老实坐着休息会儿吧,我就那边的包子铺买几个包子,就几步路而已,很快就好。」

    萧倦顺着她指的方向望去,见包子铺就在街对面,确实没多远,便顺了她的意思。

    他默默地走到树荫下,眼睛仍旧看着余袅袅。

    从这个角度看去,他能清楚地看到包子铺前的情景。.

    大果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