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罪立功,等啥呢?
“刘总兵,周守备,王千户,我不能给你们提供任何帮助,我接下来的几天打算席卷附近的鞑子村落,你们就带着被抓过来的汉人,组成第二支部队,由你们直辖。
等到拉出了上万人的队伍,你们就带着鞑子的人头回去。”
刘清君和周先勇一听这话,顿时就激动了。这是啥啊?泼天的大功啊!
大明作为中国历史上一个非常有趣的王朝,有一项制度是不得不提——军功制度。
很多人都知道,明代军功制度是按人头算钱的。也叫“首功”(顾名思义,按照首级算功),但是实际上明朝一开始可不是按照首级算功的。
有明代一开始是看表现算功的,所谓:“凡建立奇功、头功,其亲管头目即为报知,妄报者治以重罪。行营、下营之时擒获奸细者,升赏准头功。余俱次功”。
在永乐朱棣时期,明朝的主要还是看战斗表现的,这个听起来似乎比看人头要科学合理的多。毕竟别人杀敌,你抢人头,功劳就变成是你的了,这样似乎非常不公平。
但是为何明朝后来坚决改成“首级”为主要衡量标准,抛弃了“看表现”呢?
其实这都是被大明朝将领五花八门的谎报军功的方法逼出来的!瞒天过海,鸡犬升天
在明初时期,军队里面军功的评定主要是看表现的。这一点在永乐朝,也就是朱棣时期尤为突出,为何张玉和朱能在靖难功臣里面排名靠前,其主要原因就是这俩货作战极为勇猛,所以按照表现名列前茅也是理所当然。
但是到了明朝中期开始可就不是这样了,一方面皇帝是深居大内不出门,天下承平日久。另一方面当时的将领实在是太能钻空子了。
比如说明初判断军功的重要标准叫“当先”,所谓当先就是冲锋在前。
在明初的时候,这个“当先”有两条规定:一般不能超过五个人,要有专业人员审核稽查。
但是到了明朝中期,不仅这个审核稽查的人没了,连人数的限制也没了。经常出现数百人“当先”。
而且将领对此都振振有词,比如说“有的人是举旗子的,有的是送装备的,有的是支援的。”甚至还有的将领说咱们是冲锋了三次,所以得算三次的军攻。(附1.)
这种无厘头的军功滥报集大成者就是正德时期那次应州之战。那次战果至今虽然有争议,但是明朝官方认定是斩首十余级,实际战斗也不过就一天,但是最后赏赐居然高达数百人。
这简直是在侮辱朝廷的智商,最终朝廷官员忍无可忍,从嘉靖十年开始,明朝官方宣布以“首级”论功成为主流。
用首级论功好处众多,最明显的好处就是首级毕竟有实物证据,空口无凭,首级好歹还是靠谱的。
然而千万不要低估明朝将领们的智商,在这方面他们的智力水平远超你的想象。你以为换成首级他们就没办法了吗?那你可就太年轻了。
来一手无中生有,换俘献首,老乡,借你脑袋用用。甚至这句话,在后世广为流传,但凡对于明末有所了解的人,都会把这句话翻出来,当成笑话来讲
首功制最有名的使用者就是春秋战国时期的秦国。
自商鞅变法以来,这条军功评定方式历经千年检验几乎成了古代军功的钢铁法则。
当时明朝规定,俘虏一个蒙古兵赏银子30两,杀一个20两(附2.)虽然后来具体数字都有变化。但是一颗首级的价值都远远超过一个农民一年的收入。所以这巨大的物质刺激也让明朝军队如狼似虎。
但在逃跑的时候,相对于斩首的巨大诱惑,保命往往才是第一选择。尤其是明朝军队对于将士斩首玩命得来的钱还经常拖欠,比如导致戚家军精锐几乎全部被杀的蓟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