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给我吃?”
说着,兰普森取下背上背着的一只羊腿递给她,“我也不白吃你的,这只腿我们两人一起吃,你负责做,你看如何?”
“可以。”
看见这条羊腿,桑宁眼睛刷的一下亮了,这几天她吃兔子是真的吃腻了,现在来了个羊腿,正好可以改善一下口味。
不过,在改善口味之前,他们先得换个地方才行。
“走,我们去找亚历克斯,路上要是遇上合适的落脚点我们就停下来休整一下吃个饭睡个觉,你意下如何?”
桑宁问道。
兰普森没有不答应的道理,他嗯嗯点头,眼睛却盯着兔子道,“我没意见,但我肚子饿了,这个兔子能不能让我先吃?”
“冷的,你要是不嫌冻牙你随意。”
桑宁拿了兔子递给他,兰普森立刻接过,“我不介意。”
说着,他迫不及待的咬了一口。
兔子是真的冷了,但还没冻到硬邦邦的程度,入口的口感不怎么样,但味道非常的好。
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时隔这么久后,他终于再次品尝到了除了腥和焦糊味外以外的味道了。
恰到好处的咸,唤醒了麻木的味蕾。
微微的辣,为味蕾带来了别样的体验。
还有···
总之,这是幸福的味道没错了。
“真美味!”
一口兔肉下肚的兰普森幸福的眼睛都出现雾气了,他咏叹调般道,“我好久好久没吃过正常味道的食物了。”
桑宁,“···你烤肉的味道都不正常?”
“没办法正常。”
兰普森边走边啃了一口兔子,他也是真的不嫌这个兔子难吃,吃的美滋滋的,一口下肚了才道,“我又没盐,这段时间我都是靠动物的血液补充的盐分。”
说到这里,他又补充了一句,“哦,为了找到盐,我还跟踪了一群大角鹿三天,最后找到了一块带咸味的石头。
我用那个石块泡过水,但水的味道不怎么好,咸味确实有,却发苦发涩,比动物血液还难喝。”
观众,“···”
这是个狠人!
桑宁,“···”
兰普森厉害的,为了补充身体所需盐分,楞是将自己一个精英人类折腾成了原始人。
只有原始人才茹毛饮血。
“你很厉害。”
桑宁真心佩服他的好胃口,“你喝久的动物血液,胃口没败体质是真的好。”
“不过···”
她盯着兰普森的脸,话锋一转,“你生病了,不及时治疗会出大问题。”
这——
场面顿时变得尴尬起来。
兰普森感觉嘴里的兔肉都不香了,他死鱼眼盯着桑宁,皱眉,“桑宁,你这就不道德了,怎么还能为了接下来的比试占便宜就说我有病,过分了啊妹子。”
他有病?
开什么玩笑,他丁点感觉都没有好不好。
他身体健康得狠,从他能轻松压制一头羊又能轻松一拳锤死就能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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