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但这样绝对禁不起搜查。案发时间是四点,毛利他们五点起的床。

    短时间内凶手无法销毁这根棍子,就算丢弃,也只能丢弃在附近。

    因为如果丢弃的地方过远,一时间回不来,就很有可能会被人发现他此时不在家。

    这就有些太过可疑。

    陆仁更倾向于,凶手在作案之后,迅速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既然如此,那件作案工具就一定放在凶手房间内,或者干脆就是放在自己身上。

    而且还要禁得住检查。

    陆仁紧接着又想起一种可能成为作案工具的事物。

    女士胸罩内的钢丝。

    如果真是这个东西的话,那三名嫌疑人中唯一的那一名女性,肯定就是杀人凶手。

    只是……钢丝能有这么长么?

    这可是近四米的长度……

    陆仁姑且将其列为一个备用选项。

    再或者,凶手并不需要像他想的那样,必须一次成功。

    凶手其实可以多次尝试。

    只需要借助吸铁石和一小段绳子就行。

    通过气窗把钥匙往死者手上扔,就算一次不成功,也可以用绑在绳子上的吸铁石,把钥匙吸回来,再重新扔。

    只要死者家本身就有吸铁石,案发之后顺手把吸铁石放回去就行。

    至于绑着吸铁石的绳子,或者也可以并不是常规意义上的绳子。

    它可以是一条四米长的线,事后拿打火机把线一烧就行。火烧后剩下的灰烬,狠狠心直接吃下就行。

    只是如果真是如此的话,首先就得确认两点。

    第一、死者家里真的有吸铁石。

    第二、凶手得有一定准头。

    就算有吸铁石这一后备手段,能让凶手进行多次尝试。

    但这个次数总归是有限的。

    作案时间应该越短越好,迟则生变。

    虽然那会是早上四点,但保不齐那会正好有人经过死者家,并看见庭院中有个神经兮兮的人站在气窗门口。

    真要如此,岂不完蛋。

    而且不光扔钥匙的准头足够,回收钥匙,扔吸铁石的准头也得足够。

    房间内总会有其他金属制品。

    这要被吸铁石吸住,制造响动,那就一切白搭。

    这个方法陆仁自认为可行,但对于菜鸡而言,风险还是有些高了。

    陆仁开始重新观察整个案发现场。

    死者的这个卧室,其实和一般卧室不同。更像是高级酒店的房间。

    不光有客房、独立卫浴、甚至还有一个厨房。

    厨房的大理石台面上,正放着一个咖啡机。

    陆仁走近一瞧,发现咖啡机的底部还残留着些许咖啡液。

    结合死者是喝了掺有氰化钾的咖啡中毒而死。

    那当时的情形大致可以分为两种。

    一、凶手敲门进屋时,死者还没开始泡咖啡。

    二、死者已经泡好了咖啡,并倒在了杯子里,

    后者的话,凶手下毒的方式就只有一种,往杯子里下毒。

    前者就还多出了一种选择,往咖啡机里下毒。

    只是往咖啡机里下毒的风险,或许会有一些高。

    比如要是咖啡是凶手帮死者泡的,那死者或许会邀请凶手一起共饮。

    这并非不可能,厨房头顶的储物柜中,就存放有大量的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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