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不是。

    可皇帝秦朗没见她,也没让宋元清见她。

    虽然秦朗很想看见兄友弟恭的和谐场面,但是,他不糊涂,很清楚宋元清终究是长在外面,与一众兄弟姐妹们并不能马上立刻地友好相处,所以,他不想让这个受尽委屈,遭受无尽磨难的嫡长子为难。

    “元清啊,既然你喜欢那把血刃之匕,朕便赐予你便是。”只要是儿子能开心,秦朗说啥都得满足他所有的要求。

    他的话一出口,其他几个儿子的脸色,顿时有些微妙。

    宋元清当即拜谢父皇圣恩,开开心心地接过了那柄梦寐以求的匕首,想象着苏金秀得到此物,高兴的样子。

    就在这时,高明德就看见御书房外,一个内侍探头往这边看了一眼,像是有什么急事。

    他随机出去询问。

    还没等内侍说话,就见户部尚书胡泉喜滋滋,乐颠颠地小跑着走过来,朝着高明德一抱拳,“高大总管,下官有急事求见陛下,还麻烦您给通禀一声。”

    高明德见他脸上带笑,不像是有什么危急的事儿,便回笑着点点头,可客气地道,“那就请胡大人稍后,杂家这就去给您通禀陛下。”

    “有劳,有劳。”胡泉乐得下巴上的羊角胡子都撅起来了,一动一动,随着嘴型很是可爱。

    高明德进去就跟秦朗皇帝禀告了胡泉求召的事儿。

    胡泉很快就被召进御书房。

    “臣胡泉,拜见吾皇陛下。”

    秦朗摆了摆手,“胡爱卿这般着急进宫,可有急事?”

    胡泉乐呵呵地,瞅了瞅宋元清,然后给众皇子们抱拳一长揖作礼,然后才回道,“启禀陛下,咱们大铭朝……

    清秀县主,培育出了亩产……亩产二十四担粮食的新品种,也就是金珍玉米。陛下,您英明浩荡,感天动地,才使得我朝能人辈出啊。”

    这户部尚书胡泉真是个人物,此人能胜任户部尚书之职,不单单是精于算计,能替皇帝看护好财物,而且还会适当地拍马屁,并且拍得让人心里舒服。

    皇帝闻言,登时是龙颜大悦,方才因为血刃之匕的那点心痛,顿时烟消云散,满心眼子都被高产玉米的喜悦给代替了。

    清秀县主能种出这么高产量的玉米,不但是给偌大的铭朝带来了新的希望和憧憬,也给他这个未来的公爹脸上增光了。

    这要不然,他皇帝的嫡长子娶一个成过婚,生过孩子的女人为妃,太他娘的丢人了。

    这下好了,嫡长子娶了财女,还是个会种庄稼的财女,他就是站在群臣们面前,也能挺直了腰板儿啊。

    “元清啊,快,快去准备迎娶你的新娘吧,朕这里不需要你整天地问安侍候了,赶紧快滚去下涯村,上门求亲。”

    皇帝一高兴,话也会说了,不但给宋元清脸上贴金,而且当着户部尚书的面,催促儿子快去苏金秀家提亲,这真是给足了苏金秀这个未过门儿媳妇的面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