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最好,只能是一句:“鉴于情节轻微,且认错态度良好,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最终决定不予起诉。”

    不起诉、不判刑。

    但是,有案件记录。

    潘少航从此开不出来“无犯罪记录证明”。

    那玩意是干嘛用的?

    出国留学、家人政审、公司入职,都需要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没有?!

    拉走,下一位!

    再加上48小时的治安拘留,小潘的档案里又多出一条“违法记录”。

    注意:违法不等于犯罪。

    但这玩意在某些关键时刻,威力也不小。

    最起码,入党考公什么的是别想了。

    老潘还惦记着想给小潘转系……

    呵呵!

    这学还能不能上,都是两说。

    现在最现实的打算,其实是把小潘拉回梦城,找家高中复读一年,明年重考。

    否则啊,难!

    这货算是被韩烈玩废了。

    玩废之后,他父母还得掏一笔巨款,然后鞠躬感谢韩烈的宽宏大量。

    而老阴比只是挨了一顿打,付出两颗注定要淘汰的牙。

    属实赢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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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是纯纯的新书期,只能一天两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