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我们需要强调的是,F射线的研发并不针对太空中的卫星,也不具备对卫星精准的打击能力。”

    “为了让人类掌握无限能源的可控核聚变技术,我们会继续研发F射线相关技术,同时,我们也了解到F射线实验对于太空的影响,所以后续的F射线实验都会进行提前通报预警……”

    在一系列的解释和说明后,跟上则是一条‘预警’信息,“我们的下一次实验计划在一周后的凌晨,F射线释放方向,会以核聚变中心装置为基点,偏角71.8度到72.3度之间,到距离地面一千公里太空范围。”

    “这一片划定的区域,是根据国际公开卫星轨迹数据划定出来的,并不会影响卫星的运转。”

    “如果非公开的军用或其他卫星,经过这一片区域,请务必提前联系我们……”

    “我们会根据轨迹计算结果,来确定卫星安全……”

    核聚变工程项目组发布的消息迅速被国际各大媒体报道,同时也震惊了整个世界。

    自从格鲁姆湖计划组发布了湮灭射线相关信息后,湮灭射线技术就一直都是国际舆论的焦点。

    阿迈瑞肯发布的信息,则认为种花家掌握着湮灭射线技术,甚至还以湮灭射线击毁了一台商业卫星。

    种花家对外只是承认掌握着湮灭射线技术,但并不认可击毁过商业卫星,而现在核聚变工程实验组,则确定核聚变中心装置能够释放湮灭射线,甚至释放距离超过四百公里。

    其中一些辩解说,“研究是为了核聚变”、“研究不针对卫星”,被很多人下意识的忽略了。

    那些都是安慰话语而已。

    不管湮灭射线的研究是否针对卫星,总归湮灭射线有能力直接击毁卫星,技术目的不重要,技术的掌握程度才是最重要的。

    当然,有些国家和媒体也只能表达一下不满。

    他们没有任何办法。

    湮灭射线的研究不涉及到任何国际法,也就是没有违反任何的国际规则,任何机构都有权利进行研究。

    核聚变工程项目组也表态说,会公开进行实验,对于释放F射线会进行提前预警。

    这就更让人难受了。

    项目组划定了一个释放F射线的范围,地面偏角只有0.5度,覆盖到太空却有1000公里高度,是一个超大的圆锥范围。

    虽然地面的偏角并不大,甚至还不到1度,但扩大到一千公里也是非常庞大的区域。

    项目组还说是根据国际公开卫星轨迹划定的区域。

    换句话说,实验时不会有公开卫星会经过这一片区域,而保密性的未公开卫星数据,可以联系并提交给项目组?

    别开玩笑了!

    那些保密性的未公开卫星,绝大部分都是军用卫星,轨迹数据又怎么可能公开提交给项目组了?

    项目组等于是直白的说,“当天实验的时候,不要有任何军用卫星经过这一片划定的区域,否则被击毁也要自认倒霉……”

    这些信息引起了国际舆论沸腾。

    如果放在地面上来说,就等于是进行导弹试射实验,并划定一片军事禁区,现在只不过换成了太空。

    问题在于……

    太空范围是没有所属权的。

    如果某个国家能够控制太空的所有区域,他们甚至可以把所有的太空区域都划给自己。

    那当然是没有意义的。

    在舆论热议不断中,《环球报》的报道说道,“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

    “种花家成为了第一个划定太空军事禁区,来实验卫星武器的国家,他们打响了太空领域争夺的第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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