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展播的时候,被记者一顿质问。

    记者:“方醒,传言你禁止周雪妍、任倩倩演唱《波斯猫》,有这回事吗?”

    方醒:“歌曲版权有公司版权部管,我从不过问,只要稍微专业一点的人,都不会问这种问题。”

    事实确实是这样,但粉丝可不会管这些。

    记者:“确定没有封禁吗?传闻周雪妍、任倩倩在《逐星之光》初舞台,都没有唱以前的团歌,你有没有撒谎?”

    方醒:“这种小事,我有必要撒谎吗?”

    记者:“有没有可能是贵公司版权部,领会了你的想法,禁止周雪妍等前荧光少女成员演唱以前的团歌?”

    方醒:“我没有收到这方面的信息。”

    记者:“也就是说,你也不确定,那就存在贵公司版权部封禁歌曲的可能性,对不对?”

    方醒对这个问题,确实不是很确定。

    因为很少过问版权部的工作,这种小事本来就不归他管。

    方醒没有下过这样的命令,但也不能肯定,公司版权部有没有这么干。

    略作思考之后,方醒回道:“只要荧光少女的成员想唱,我会让她们唱。”

    记者:“也就是说,如果周雪妍、任倩倩等前荧光少女成员,想要唱《波斯猫》等歌曲,你会同意,是吗?”

    方醒皱了皱眉,并不觉得给她们唱有什么大不了的,直接说道:“可以,我就把话放这了。只要是曾经的荧光少女成员,想要唱团歌,直接找公司版权部。我发话,按照市场标准走。”

    这个新闻发出去之后,很快就冲上了热搜。

    因为这个话题,牵扯到歌手、艺人离开原公司之后,是否还能唱以前歌曲的问题。

    这个话题本身就有很高的讨论度。

    因为不止一个歌手、艺人遇到过这种问题。

    事实上,娱乐圈里,这种情况很多。

    如果遵从合同法,版权方拥有决定权。

    歌手、艺人想唱以前的歌曲,那就去找版权方购买演唱权。

    当然,如果双方因为合同问题撕过,原公司禁止其演唱,这种情况很常见。

    从法律角度来说,这样做没有问题。

    但是,从人情上来说,会让粉丝无法接受。

    毕竟粉丝喜欢偶像,和她们以前唱过的歌,结果突然有一天,偶像不能唱以前的歌了。

    所以,方醒这次的采访内容传上网之后,引起了广泛讨论:

    【真的假的?FX这狗东西,不会是在忽悠人吧?】

    【周雪妍、任倩倩五人的初舞台,都不是以前的团歌,很明显是方舟文化不让唱,FX肯定撒谎了。】

    【我觉得没必要吧。方醒影帝都拿了,跟偶像团体根本不是一个赛道的,有必要为这点小事撒谎?】

    【谁知道FX的心有多险恶,不然为什么荧光少女会解散?】

    【等着看,要是《逐星之光》第二期,周雪妍她们还是不能唱团歌,肯定就是FX这狗东西再撒谎。】

    ……

    这个话题炒起来之后,潮音文化内部高层开会讨论这个事情。

    因为方醒在公开场合承诺,周雪妍等前荧光少女成员,可以演唱以前的团歌,只要按时常标准走合同就行。

    也就是说,只要用周雪妍等人的身份出面,去找方舟文化的版权部谈,就能买到《波斯猫》等歌曲的演唱权。

    这个事情对《逐星之光》的热度有很大的帮助。

    稍微想一下就知道了。

    周雪妍、任倩倩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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