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是周伯谦母亲在住,另一间是周伯谦的姐姐在住。

    至于耳房,这是给还在读书的周伯谦住的,但也只有十来平。

    三间房子十分紧凑的被院墙围了起来,中间留下一个七八平的天井。

    影壁遮着门口,而眼下一张桌子被摆在了天井空地上,放置了四个凳子。

    周伯谦的母亲是一个三十六七岁的普通妇人,不高的个儿,穿着蓝色的长衫,盘起来地头发被一根木簪固定。

    从她的体型,以及岁月在脸上留下的痕迹,不难看出她或许曾经是一个农村妇女。

    至于周伯谦的姐姐,她是一个叫做周喜娘的少女,略微清秀的长相和少女的双螺髻,以及没有冻疮的手,可以说周家把她养的还算不错。

    “李哥儿多吃一些,这些都是我们山东的村里菜,不知道你能不能吃习惯。”

    随着周伯谦和李定国坐下,周王氏便笑着招呼起了李定国,她笑起来眼睛里闪烁着和蔼、亲切的光,让李定国不自觉想到了自家娘亲。

    只是它很快回过神来,把目光投向桌上的饭菜。

    一盘简单的清炒土豆丝,还有一盘清蒸鲤鱼,这两道菜加上一盘河虾,一盘大明百姓家家饭桌上都有的西红柿炒鸡蛋。

    这四个菜加上一碗炖鸡,这便已经能算得上招待客人的饭食了。

    这一桌子饭菜,怎么地也得三十来文,因此李定国看后不免笑道:“这么多好菜,自然吃的习惯。”

    “娘,李定国家里也是村里的,和我们吃的差不多。”

    周伯谦一边扒着饭,一边嘟囔着嘴,那不安分的模样,让周王氏瞪了他一眼:“这么多吃的还堵不上你的嘴?”

    “呵呵……”周喜娘见弟弟挨训,也忍不住笑了笑。

    与清代不同,明代女子是可以上桌吃饭的。

    清代许多百姓以为儒家规定的女子不能上桌,因此便借机效仿,但却由于文化水平不够而误解。

    相反在官学盛行的明代,大部分百姓都能理解儒家口中“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的意思。

    这句话的意思并不是男女不能一起吃饭,而是内宅需给女眷单设一桌。

    在明代,有钱人家或者官家女子内宅方面的往来应酬是人情关系的一部分,也是必须的交际,女眷们的“桌”也充斥着各种礼仪要求,要配得上当家和客人的身份,奢华程度绝不比外堂男人们的“桌”低。

    并且,这个规矩也是针对士大夫和殷实之家,像周家这种平头百姓,除非客人来得多,不然她们一般都和男人在一桌吃饭。

    至于清代的“女子不上桌”,实际上纯粹是百姓理解错误,外加上“穷讲究”导致的。

    但即便是明代,那妇女嫁人后也是得看上桌的是什么人,才能决定能不能和其他男性坐一起吃饭。

    如果是长辈和晚辈是可以的,如果是平辈,并且还是女眷不熟悉的异性,那家中就需要单独开一桌给女眷吃了。

    只不过,周家似乎没有这个顾虑,因为他们在京城认识的人并不算多。

    “伯谦,你说周叔在山东任职,你们家也是山东的,那为何你们会搬到京城来?”

    李定国在饭桌上突然开口询问周伯谦,因为他知道了周伯谦家是山东青州人,而周伯谦的父亲也在山东青州营担任总旗官,那既然如此,为什么他们还会来京城?

    “自然是为了这小子的学业来的,三年前只有京城开官学,自然只能送他来这里了。”

    周王氏解释着,顺带还给李定国夹了一筷子肉,并且说道:

    “况且,京城物价还算便宜,购买书本纸张也便宜,闲暇时还能让伯谦教喜娘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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