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的神祗,无所不知,又神通广大,脾气爆烈,喜怒无常,明明胸怀经世干才却不愿出山一步。

    他是我极为尊敬又极度痛恨的人,不说了,今日饮了先生的好茶,云琅身无长物,见先生脖颈似乎不便,有两块得自深山的良药奉上。

    此药补血活络之能天下第一,先生若能将这野三七与桂肉粳米同煮,时日久了,自然能够收到奇效。”

    平叟接过野三七看了一眼,记住了它的外形似笑非笑的道:“此物难道不是叫做血参?”

    云琅尴尬一笑道:“囊中羞涩,只好行此下策,不过,霍去病以三两好银,换我两块野三七也不算亏。”

    “仅仅是熬粥食用吗?”平叟有些失望。

    “如果能够找到君臣佐辅的配药,此物当成世间奇药。”

    “云琅可知?”

    “不知,只知道家师手中就有这样一种治疗金疮的奇药,主药就是这野三七,其余配药一无所知。”

    “这就是了,好东西总该有个好用处的,否则就浪费了上苍的好意。

    云琅,你不会真的一个月才回答一次主家的问题吧?”

    云琅点点头道:“人无信而不立,既然事先说好了的,那自然要尊从。

    否则,不但对我不好,也是对主家的不敬。”

    平叟笑道:“这样也好,至少让主家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每一个问你的问题都作价五两好银。

    也只有知道了问题的价值,主家才会重视你给出的回答。

    毕竟,不花一文钱得来的消息跟花用五两好银得来的消息在重视程度上差别好大。

    看样子老夫以后也要订立这样一个规矩,免得很多人总拿老夫的话的那个放屁。”

    从正规的谈话转变到平日闲谈,平叟转化的几乎天衣无缝。

    公事,私事,寒暄问候,探讨问题,追溯过去这些都在短短的几句话中全部完成,老贼很有效率。

    这就是一个老狐狸,从见到平叟的第一眼起,他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