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两间屋子,换来两百文安家费、卖命钱,只怕人人求之不得。

    但曹仁是曹信大哥,哪怕曹信前世比曹仁大,可这一世,对这个同父异母的大哥的品行,曹信心里还是很佩服很敬重的。

    他没法眼看着年仅十六的曹仁在帮派里过着刀口舔血的日子,不知道哪一天就丢掉性命。

    “赚钱!”

    最终还是要回归到‘钱’。

    有钱走遍天下,没钱寸步难行。

    “该怎么赚钱呢?”

    曹家一穷二白,没有本钱就没法做生意,小买卖都难做。

    手工业?

    技术活?

    不会!

    有一门技术也不至于沦落到逃荒数千里的地步。

    “乞讨!”

    曹信想起这一路磨练出的唯一一门能挣钱的技艺,再一想西京城马行街市的热闹,要是能在那里摆碗行乞,凭他一手‘莲花落’的腔调,日进百文不是梦。

    但大哥入帮派,自己再去乞讨,曹家的名声可就彻底坏了,这两间房子都未必保得住,很可能会被大杂院的住户联名赶出去。

    “难难难!”

    人间不易,曹信叹气。

    ……

    日头西斜,院里逐渐热闹起来。

    这座大杂院算上新搬进来的曹家,一共住着十六户近百口人,绝大部分都是孙家的伙计、工人、师傅、掌柜,分散在孙家名下许多产业。

    同事加邻居,关系自然亲密。

    三三两两说着话,精神面貌跟北三省的百姓截然不同。

    不过,热闹是他们的,与曹家无关。

    曹家是逃荒来的,城里人骄傲、排外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曹家没有正经营生,顶门立户的曹老大是混帮派的,没人愿意沾染。

    初来乍到。

    穷得吃土。

    门庭冷清。

    这就是曹家现状。

    ……

    “五哥五哥。”

    曹信坐着,弟弟曹良小跑着回来,两手捧着一把花生。

    曹良今天六岁,比曹信小两岁,瘦瘦小小,常年营养不良让他看上去只有四五岁模样,瘦的脱相。

    穿的也破破烂烂,曹信已经忘记是从哪里捡来的这一身。

    刚到院里没少被人笑话。

    不过,历经三年苦,如今在西京城有了住处,不用整日赶路,虽然因为家里在院子里被排斥,没小孩儿愿意跟他玩,甚至要不是两个哥哥,他还得受欺负。但曹良早习惯了,一个人也能很好。

    “五哥,看!”

    “我挖蚯蚓送后院,这是小燕姐给的。”

    曹良脸上脏兮兮,有灰有汗,嘴唇泛白,但精神很亢奋。

    他昨个儿见院里几个同龄小娃抓虫子送到后院徐大志、房小燕两口子家里,带回来几把蔫了的菜叶子,便得了主意。

    今天一大早兴冲冲的去挖蚯蚓,再一趟趟送去后院,居然换回来一把花生,可把他乐坏了。

    劳动就能换来收获,让小曹良格外满足。

    即使被晒掉一层皮也浑不在意。

    “好家伙,这可不少。”

    “走,进屋喝口水。”

    被夸了两句,曹良顿时笑开了花。

    曹信也笑。

    后院的两口子家境富裕,其中徐大志经常下乡,曹信暂时还不太了解。

    房小燕倒是个菩萨心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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