喉腺、爪子,都是上好的妖兽材料,在二阶妖兽之中算是较好的了。这一匹灰狼的全身材料,足以卖上几十两银子呢。

    没有尖刀,便拿起倚在石头上的长枪,用枪头笨拙地切割着灰狼的皮——话说他也是惭愧,刚才忙中出错,竟忘了自己还有一杆长枪,居然赤手空拳地对付一匹灰狼!

    张弃暗暗自嘲着,麻利地把灰狼身上的材料一样样切割下来,又挑选它臂膀上的腱子肉割了几大块,也丢进无弃戒中一个角落。反正无弃戒中空间很大,有三丈见方,一丈高,这么大的空间不用白不用。再说灰狼的肉质还是很鲜美的,正好当作食物。

    一切处理就绪,剩下的狼肉便扔在林子里,也算便宜了周围的妖兽了。

    正哼着歌站起来,提着长枪顺着林间道路往前走,张弃猛地一拍脑袋:糟了,大意了!

    林间妖兽最喜欢什么?当然是鲜肉了,不管这块肉是它的天敌的,还是它的同伴的。

    什么东西最能引来妖兽?不是肥美的鲜肉,而是满地的血腥!

    他剖解灰狼时流出的鲜血,怕是会给他招来祸事!

    张弃拔腿就跑,却发现,似乎已经迟了!

    前头的林子里,出现了几点碧绿的光点;身后也有,那都是狼族的眼睛!

    他竟忘了,狼族是群居族类,现在,那匹灰狼的同伴,来找他复仇了!

    “跑!”张弃就算胆子再大,也绝不敢面对一个狼群,当机立断,撒腿就跑!

    他一跑,林间的灰狼登时全都冲了出来:前面有三匹,后面也有两匹!

    五匹灰狼,隐隐形成一个包围圈,唯一的生路,便是在他的左前方,那儿还有缺口!

    张弃毫不迟疑,飞快地跑将过去;没跑几步,只听狺狺作响,一匹灰狼已冲到脚边,张嘴咬向他脚踝。这灰狼比他刚才杀掉的那一匹还要小,那模样,却像一条哈巴狗。

    但张弃可不敢小瞧这“哈巴狗”,连忙一提脚,便是身子一歪,从一棵柒树边擦出去,正好那柒树干上有一个节疤,直撞得张弃半边身子一片酥麻,差点化作滚地葫芦!

    雪上加霜,另两匹灰狼已一左一右疾奔而来。

    张弃咬着牙,提起枪杆横扫出去,把正扑向自己脑袋的那匹灰狼逼退,就地一个翻滚,爬起来就跑;却骇然发现,剩下的一只靴子,已经让另一匹灰狼咬住了!

    一咬牙,蹬脱那只靴子,一脚踩下去,妈耶,好惨,脚底板踩在荆棘上,满地血迹!

    原本,他只有一只脚受罪的,现在倒好,公平了,两只脚都在受罪。

    来不及惨叫,身后又传来灰狼的咆哮声,一股股腥臭的气息就在他背心打转。

    紧咬牙根,又是一枪后扫,逼退几匹灰狼,半爬半跌地,张弃一头钻进了丛林。

    这一逃就是两个多时辰,钻进丛林双钻出去,爬上土坎又跳下去,他还是没甩开狼群。

    这一路上,苦不堪言:连滚带爬,全身上下不知被碎石、树干、荆棘擦破了多少条口子,泥土和着血污染遍了全身。长枪在身后拖着,连握住枪杆提起来的机会都没有。

    好几次,灰狼都咬到了他的脚后跟,有一次连脚踝都被咬住了,差点没把他脚筋咬断;若不是他及时一枪扎去,吓得那灰狼啈啈后退,他已经只能爬着走了。

    还有一次他躲得及时,那灰狼咬中了一块石头。那石头足有盘子大,青黑相间,被灰狼那么一咬,居然咬成了四五块碎石:这一嘴要是咬在他身上,那得咬成什么样!

    张弃吓得额头上冷汗直冒,发了疯似地冲了数十丈,这才剧烈喘息着,放缓了脚步。

    而汗水一淌下来,淌进脸上的伤口里,又痛得他连自己的舌头都差点咬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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