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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弃和莫愁又在柒树林内呆了三天,然后走出了柒树林。

    这三天,张弃是用来巩固状态的,而莫愁则利用这三天,回复了满身的伤势。

    这三天里,张弃时时会听到她压抑的呻吟,每听一次,他就会自责一次。不是为了救他,她怎么会把自己弄得像一个浑身布满裂痕的瓷娃娃,怎么会全身上下多出数以千计的伤口?

    他有些宠溺地看看她。此时在柔和的朝阳下,她正默默地走在他身边。

    被他突兀地看着,她有些莫名其妙,小脸嫣红,问道:“看什么?好看吗?”

    “嗯,好看。”张弃无师自通地说了一句,眼见对方小脸更红,他却又不知该说什么了。

    说实在的,此时的莫愁,其实并不是太好看。

    她太瘦了,肤色发黄,一副发育不良的模样,与“好看”根本不沾边。

    要像长孙家的两个女孩一样,身段挺拔,肤色白皙,五官秀丽,那才叫好看。

    当然莫愁其实也是个美人胚子,五官很是柔和,一对眼睛特别大特别亮。而且进入万丈山后,她的伙食实际上改善了许多,天天有肉吃,还尽是些营养丰富很有灵气的妖兽肉。加上解脱了那么多的农活,所以她那营养不良的模样已经有了些改善,早不止当初十来岁女孩的模样,长高了一些,胸前也突出了一些,皮肤也变白了一些。

    不过张弃好像并没有关注这些,他只是问道:“莫愁,你现在对风灵气,是不是更能掌控了?你那‘随风步’我看还可以有些改进,是不是多在那上面下些功夫?”

    这三天两人当然不会白过,在修炼、炼丹和养伤之余,他们还梳理了自己的功法秘笈。

    那个萧大坚自称精通三十一种刀法,张弃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不过在萧大坚那枚灵器下品须弥戒里,他们倒是找到了五六种秘技,有纸质也有玉瞳,只是不知道他是从哪儿得来的。

    六种秘技都是凡技,并不怎么珍贵,但对张弃他们来说却是很有用处的。因为这些秘技,有刀法、枪法、剑法,也有掌法、身法,正好弥补了他们不会招式的弊端。

    以往他们会罡气,那只是有了质;现在他们找到了招式,等于就有了形。

    所以张弃和莫愁都修炼了那部身法秘技,主要是采那里面的步伐。至于内在之神,莫愁是采风之轻灵,她把这身法取名为“随风步”;张弃则采火之迅烈,便命名为“踏火步”。

    此外,张弃还学了那门剑法。他不喜欢用枪,也不爱用刀,所以那柄断枪被他丢了,九环锯齿刀也被他放在灵鼎里熔了,花了一天一晚的时间,锻造成了一柄三尺长剑。

    他发现灵鼎不但能够炼丹,也能用来炼器,虽然只能炼些小器具。

    柳叶刀倒是被莫愁拿去了,她修炼的便是那部刀法:随风一刀。

    当然不学这些刀法、剑法、掌法、身法,其实也不是太影响他们的实力。但张弃还是愿意给风罡、火罡套上一些外壳,只因为他时刻记住,他们修仙者的身份,不能轻易暴露!

    莫愁点了点头,不过她不愿在自己身上有太多话题,她宁愿多听大哥哥讲,反正他讲的都是正确的:“大哥哥,你再给我说说,血丹境到底是什么个情况?我没听得太明白。”

    说这话的时候,她有些羞涩,因为张弃已给她讲过三遍了,她不是没明白,而是太好奇。

    张弃倒没有不耐烦,宠溺地笑笑,道:“血丹境是修炼的第二个境界,我们原本气态的丹田会凝结成液态。你想,丹田大小不变,这液态的真气,不管是数量还是质量,会比气态的要增加多少?所以血丹境和气丹境,实在是天差地别。而且,气丹境能够发出罡气,但只能附着于攻击之上;而血丹境修士的罡气,却能脱离本体而独立存在。”

    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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