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张冲就下场和这人攀谈,先问他这纹身有什么讲究,李敢说,这背后龙是他成年后杀的最厉害的猎物,部落巫就以此作为了他的纹身。

    猪婆龙也就扬子鳄,能杀一条鳄鱼,那都能称为蛟龙之勇了。他边上的那些个同是新卒的虽然因为张冲在不好讥讽,但从他们脸上可以看出,他们觉得这个李敢在大言。

    但张冲看了看李敢的头顶,就知道此人应该没说话,这是个勇士。但更让张冲羡慕的是李敢这短发。

    说实话,他张冲多少有点受不了自己这长发,三天不洗就头油得不行,然后整个一股子怪味,但清洗多了,这么长时真的费事。但张冲并没有打算说给自己理个发,在这个前古的时代,对汉民来说衣袖穿反了都是大问题,更别说把头发剃了。剃头发的都是什么人?罪人和蛮夷。

    他张冲可以是斗士,只要他觉得有必要,他都会去斗。但他终究只是一个人,在普世都认为的美学上,他也不得不妥协。

    后来这猪婆勇士就出了名,然后他这边还未整训完就被于禁亲自挖走了。论敏锐,没有谁比于禁更懂上意了。

    还回到这边,张冲看到李敢,然后笑道:

    「阿敢,如何多礼,不认识我呀。」

    说着,拍了拍李敢的背,示意放松。

    李敢这边受宠若惊,但还是将事禀报:

    「回渠,部将命我等侯在这里等魁来。营中已经准备好刍草,热食,我为渠魁领路。」

    就这样,张冲带突骑夜宿梁甫城外于禁大营。

    96.

    请叫我陈总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