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王永仁没有多说什么。

    他早就知道堂弟和那位大三岁的女孩有瓜葛,只是静观其变,没想到两人的感情挺稳定。

    貌似那个护理专业出身却在仁和工贸上班的胡文文和他同届,比堂弟大了三岁。

    难道真应了那句话,女大三,抱金砖?

    “谢谢哥。”

    挂断电话之后,王健喜激动地对着自家女朋友说道:“我哥同意了。”

    只要过了堂哥这一关,王健喜知道自己女朋友的选择,将不会有什么人反对。

    而老爸老妈从小都不管他,找女朋友这种事更不会插手了。

    “我刚刚听到了呢。”

    看着男朋友小孩子般的模样,内心同样有些激动的胡文文,却是表面镇定了许多。

    不过,她也算是收获了爱情,还收获了一个富足的余生,也算是人生赢家了。

    “要不过年回丽都之后,你就辞职来厂里帮我吧。”

    畅想着两人美好的未来,王健喜笑着说出了自己的安排。

    若是女朋友能来厂里帮自己,那么两人也能时刻见面,双宿双栖。

    “不行,等什么时候咱们订婚了再说。”

    对于这点,胡文文却是很坚持,不会轻易辞了自己现在月薪六七千的工作。

    她很清楚,自己比男朋友大了三岁,家世也差了许多,若是在婚前贸贸然前去对方厂里指手画脚,很容易给对方长辈留下不好的印象。

    而且,男人这种生物,要是太容易得到,很快就会腻味。

    就像这个关系的突破,胡文文也是两人谈了一年多时间,前几个月才答应了对方。

    “好吧,都听你的。”

    面对女朋友的坚持,王健喜也是顺着对方应下。

    这样的主见,加上对方平日里对自己的照顾,让王健喜内心更加喜欢。

    相比于他以前遇到的那些个职校女同学,胡文文小姐姐就如同他期待的女神,走入了自己所在的凡间。

    尤其是,自己还是对方的第一位男朋友,算得上从一而终。

    把买票的事情交给女秘书去办,王永仁宅在家吃完了午餐,才悠闲地走路前往步行街。

    在外面一直忙碌,像这样安静地散步,已经很难得了。

    “王永仁?!”

    正当王永仁在河边的游步道走着的时候,旁边响起了一个喊声。

    “你是?”

    看着开车的俏丽妹子,王永仁没有什么印象。

    “我是陈晓婉啊,怎么,王大作家记性这么差的吗?”

    “不好意思,你这变化太大。”

    见到开着宝马5系的女同学,王永仁依稀认得去年同学聚会时的对方。

    原本160多斤的胖妹子,如今看着100斤出头,身姿摇曳,难怪同学群里都说对方去南朝国整容了。

    不过,以对方家里康永县城纳税前百强的实力,去南朝国微整一下,谁能说得了什么,照样有大把的凤凰男上赶着当女婿。

    犹记得,他前世参加高中同学聚会的时候,听其他男同学说起对方找了个魔都女婿,去魔都定居了。

    “去哪?我带你啊。”

    清楚对方并非是没有车,陈晓婉热情地发出邀请,而她旁边副驾驶位上的某个年轻女孩,也是饶有兴致地看向这位大帅哥。

    这位帅哥身上的衣服,没有什么牌子,却能看出来质感不错,小众且贵。

    主要是对方的气质,让人一看就知道不会穿廉价的衣服。

    “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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