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的亲身经历是吧?”泰德面色平静的道。

    听到这句话,洛哈特整个人都僵硬了一下,嘴唇颤抖,瞳孔都不由自主的放大了:“你在说什么胡话!那当然是我的亲身经历,我是公认的大冒险家!”

    “别说谎了,教授。在学校里我是与你接触最多的人,很多你书中提到的魔咒你根本不会,一些书中提到的常识你也完全不懂,甚至你跟那些女粉丝信中吹嘘的内容每次也都不同……还有,我在其他国家的魔法界报纸上,看到过一些类似的报道,但主角都不是你!”

    泰德的话简直就像是一把钢枪一样洞穿了洛哈特的心脏,他觉得自己的双腿发软,都有点站不住了,后背和额头开始渗出细密的冷汗。

    “我……那些……呼呼呼,好吧,确实不是我的故事。我找到那些巫师,跟他们交朋友,把他们的故事套出来,然后当成自己的写成书。但这不怪我!”

    “都是读者的错!读者爱看我当主角的故事!试问谁又会喜欢看一个五六十岁的邋遢兔唇的老巫师解决了万隆的女鬼,一个又黑又老的巫婆用护身符驱逐狼人,干瘦的苦行僧在雪山上喂养雪人的故事呢!”

    洛哈特是越说越来劲,仿佛找到了主心骨一样,立马理直气壮起来。

    “我只是让故事变得更好看了!让读者更喜欢!我有什么错?我有什么错!”

    此时,他坐在书桌后面双手都被桌面挡住了,他悄悄摸到了腰间的魔杖,打量着自己的得意弟子,还有他身后的赫敏。

    自己这个学生可是有名的学霸,决斗也很厉害,曾经连胜十场。

    不过相信只要自己突然偷袭,一发遗忘咒就能让他忘掉今天发生过的所有事情。

    至于他身后的赫敏,那个好学的女孩不算什么。

    打定主意,他瞬间拔出魔杖,就见忽然一道多彩的魅影一闪而过,洛哈特就觉得自己的手背忽然一阵剧痛,手里的魔杖已经不由自主的掉落在地。

    定睛一看,竟然有一只巨大无比的大公鸡站在自己的桌子上!

    羽毛光亮色呈五彩,头顶鸡冠鲜红入学,还有一撮中分的白毛显得很是文艺。

    一双大鸡爪子恐怕有五十号大脚那么大,金黄色的皮肤,尖锐可怕的爪尖……

    它太高了,站在桌子上都超过两米了,正居高临下的俯视自己,俾睨的眼神很是威风。

    鸡哥:你鸡哥厉害吧?

    泰德在改造成功鸡哥之后,一直在想怎么才能把鸡哥随身带着,毕竟真要是遭遇蛇怪,可没时间让自己回去找鸡哥。

    既然用到了宠物小精灵的培育进化知识,自然也就想到了精灵球了。

    但自己没得到关于精灵球的知识啊!

    不过不要紧,照这样子尝试就是了。

    也不要求什么强制收容、驯服的能力,就要一个随身携带就行。

    把空间延展咒和DND的魔法口袋之类的魔法结合起来,然后用炼金术制作一个主体……

    然后初版1.0版神奇动物精灵球就诞生了!

    刚才,就是泰德忽然拿出核桃大小的神奇动物球,放出了鸡哥。

    鸡哥一个迅雷不掩耳盗铃响叮当之势,把洛哈特的手给啄破了。

    泰德一挥魔杖,洛哈特的魔杖飞到了他的手里。

    “教授,如果你不想你的秘密被公之于众,还是跟我们去救人吧。再说了,马尔福家也是有名的纯血家族,就这么一根独苗,要是把他救出来,老马尔福还能亏待了你?”

    “可如果你临阵脱逃,搞不好可是要被老马尔福迁怒的!到时候丧子之痛的老马尔福,那可真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啊……”

    泰德此时一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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