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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堂堂“NBA瓷帝”居然在碰瓷环节输给了对面的29号?你特么的……在我和开什么国际玩笑啊。我可是哈登啊,碰瓷还有人能和我比的?我,我,我……我不服啊!!!

    不可能啊!!!

    这个时代,我才是“规则之子”啊。

    我有“规则光环”加身的啊。

    怎么可能输掉呢?他明明就不是打碰瓷球的人啊,难道偶然来一发,都这么稳准狠吗?

    一击就让大家彻底高潮了???

    看到火箭队13号的脸色有点不对劲,保罗好心问了一声,却让哈登顿时爆炸道:“我不信!!!我才是,我才是……碰瓷之王,谁也不能和我抢!!!”我的妈啊,好大的怨念啊,难道一个碰瓷的比拼可以激烈到这个程度的吗?咬牙切齿了都?

    保罗是有点不理解,他自己其实也是“骗哨”高手,但对于“碰瓷界地位”的执着,并没有哈登这么的夸张。哈登心里是这么想的,我豁出去自己脸皮都不要了,外界这么多嘲讽我都忍着,才打出了这个碰瓷水平,碰瓷威慑,你丫的随意一搞就和我比,还比我猛?

    这我能忍?我怎么忍啊?

    我费尽心机连名声都搭进去了才这个水平,你呢,玩票而已,就给我掀翻了?

    我不服!!!我要为我证明!!!我要为碰瓷技术证明!!!

    德安东尼说了什么,哈登都没有听进去,他现在脑子里面只想着第四节上场后怎么和29号对拼“瓷技”,然后一雪前耻。唐潜一上来看到了哈登的眼神,立刻就知道了火箭队13号意思,这是……不服不爽不痛快啊。

    可是,唐潜就是要哈登出现这个表情,因为往常这个表情都是他的对手出现的,什么时候他自己这么吃过大亏?唐潜走过哈登的身边还顺便说了一嘴道:“你碰瓷根本算不得什么,我只是不想要这么干,不然你也看到了,分分钟干掉你!还以为自己学会了什么不得了的神技么?”

    这是最直白的嘲讽和奚落,一点不留情面。

    你~你居然侮辱我对于碰瓷界的贡献和地位!!!

    不爽!我不爽!我很不爽啊!!!

    哈登开始了超级表演大赛,各种演技群飞,很多不是犯规的球,他也演的和真的一样。不,是比真的还要真。可是还是和唐潜这个,比不了。

    唐潜就是次次都是实打实的犯规了,不用演什么,那声音那撞击感,不管你看不看慢镜头,都可以很清楚的察觉到,那是一个犯规。而且这招还有很多变化,比如唐潜那7尺巨人里面最强的弹速,瞬间背身压着你就起了,你这个时候稍微一点动作就是侵犯圆柱体,简直是可怕。所以才说,张大帅这个版本的The.Finger-Roll根本是现代杀伤的神器。

    在过度强调圆柱体的体毛时代,比屠龙刀还屠龙刀,比倚天剑还要倚天剑。

    相比哈登,更像是真正的无解碰瓷神技。

    演什么演?我需要么?不需要啊,随便就是一个犯规不是么?那么累干什么?

    其实到这里,哈登已经是输了一筹了,因为唐潜还是真正的利用规则,他已经在这个方面对抗不了,只剩下了用演技来弥补了。只是哈登自己不愿意承认而已。

    比拼规则的利用,他已经输了。

    但哈登还是要为了捍卫自己的“瓷王”尊严奋斗到底的,只要比赛还没有结束,那么我就还有机会在“碰瓷”上击败对手啊。

    这话从哈登这边听起来,真的是怎么听怎么有点别扭呢。

    唐潜看到局面已经慢慢被自己掌控了,也开始抽出嘴巴来喷垃圾话了,他对着哈登就说道:

    就你这样还碰瓷?我心血来潮都比你强十倍。

    不就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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