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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私兵?

    展怀神情一肃,但他也只是沉默一刻,便对霍柔风道:“好。”

    只是一个“好”字,甚至不问她为何要养私兵,养私兵要做什么!

    霍柔风抿嘴一笑,伸出洁白如玉的手掌。

    展怀低头看了看她的手,指腹和掌心有两处薄茧,指甲修得短而整齐,泛着天然的粉红色。

    展怀没有说话,也伸出自己的手,轻轻盖在那只小手上......

    这是展怀第一次没有隔着衣袖握住霍柔风的手,相较于平时动不动就红了耳朵,展怀这次反而很平静,因为他知道从此以后,他和她就要这样相携而行了,此时只是开始。

    ......

    榆林是九边之地,西北要塞,与霍柔风想像中不同,榆林虽然偏居一隅,但却很繁华,与宣抚一样,街上时而可见不戴幂篱,策马而行的女子,反而霍柔风一袭男子打扮倒显得甚是乍眼,不时惹来好奇的目光。

    “他们看我做甚?”霍柔风不解地问道。

    展怀轻笑,道:“可能是他们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小公子吧。”

    霍柔风扬眉:“我也觉得我穿着男装时更好看一些。”

    哪里是更好看,分明是你从小到大女扮男装早已成了习惯。

    展怀没有说破她,在他看来,小九怎么打扮都好看,女装时娇艳,男装时飒爽,嗯,好在他下手够早,否则还不知道要和多少讨厌鬼竞争。

    连总兵府都没有去,展怀就带着霍柔风去吃肉夹馍了。

    榆林城里无人不知这位年方十九岁的少年总兵,可是真正见过展怀的却寥寥无几。平素里展怀是榆林和西安两边走,两地相隔近千里,每次往返在路上就要十来天,是以,无论是在榆林还是在西安,他都是日理万机,当地的富商和名流别说攀附了,就连能在他面前混个脸熟的机会都没有。偏偏他又尚未成亲,榆林和陕西大大小小的官吏们,想要通过女眷拉拢关系也不行,于是乎,展怀来到榆林三个月,除了总兵府里的人以外,认识他的并不多。

    此时他一身便装,和霍柔风走在一起,乍看上去就是两位翩翩美少年,不知道是哪家的小少爷出来逛街,没有人把他和大名鼎鼎的展怀联系在一起。

    在认识霍柔风之前,展怀甚至没有吃过肉夹馍;后来他带兵打入陕西,又在西安住了大半年,行伍中人适应能力都很强,也最能入乡随俗,他几乎每天都吃肉夹馍,可是无论是在西安还是在榆林,他依然觉得还是霍九的厨子做的肉夹馍最好吃。

    不过现在霍柔风要吃地道的陕西肉夹馍,展怀当然要如了她的心愿。

    梦里的小哥哥,除了他难道还有别人?

    阿有很机灵,从一进城就四处打听,榆林城里有家老字号,名叫孙记,那家的肉夹馍远近闻名。

    现在,展怀和霍柔风就坐在孙记铺子里。铺面只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棚子,四处透风,孙老板打馍,老板娘剁肉,儿子和媳妇招呼客人。

    见展怀和霍柔风衣著华丽,当儿子的还特别给他们把板凳抹了抹。

    展怀一到这里就有点后悔,他应该让阿有把肉夹馍买回总兵府去的,小九长这么大,恐怕都没有在这种地方吃过东西。

    可是霍柔风却大喇喇地坐下了,坐得四平八稳,问那家的儿子:“除了肉夹馍还有啥,有酸辣粉吗?有胡辣汤吗?有泡馍吗?”

    那家儿子听她的口音,就知道是外乡人,连忙说道:“爷,咱这铺子里有胡辣汤也有酸辣粉,可您要吃泡馍就要到老回回的铺子里,咱这儿没有。”

    霍柔风笑嘻嘻地说:“好啊,要二十个肉夹馍,要肥瘦相间的,再把你们这里有的,每样来两碗。”

    “好嘞!”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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