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修订更详细的法令。”

    “儒皮法骨,这根法骨,朕要重新用起来。”

    朱祁钰对立法司很期待。

    “内阁的陆瑜是个人才,尤善法律,令其去担任刑部右侍郎,负责精修律法。”

    朱祁钰考校陆瑜很久了。

    阁臣没有反对,因为陆瑜确实精通律法。

    “再设一个刑事决策司,天下命案最终判决,由刑部决定。”

    “以后刑部有三个司,提刑按察司、立法司、刑事决策司,三司由右侍郎担任主官,再在三司下设局。”

    “再设一个鸣冤所,允准百姓来刑部鸣冤。”

    “同时,刑部年年派人去民间查访,是否有冤案,若发现及时查办更改,并处置办案的官员,该杀的杀,该流放的流放,不必姑息!”

    朱祁钰把刑部,当成最高法来用。

    “以后刑部,不负责具体案件。”

    “具体案件由大理寺审理,但最后决断,有罪无罪,当递交给刑部,盖最后大印,方能生效。”

    “寇深不在京中,张固和龚永吉也不在,大理寺寺卿空悬,调刑部右侍郎周瑄担任大理寺寺卿。”

    “调山东布政使李赞,入京担任大理寺左少卿;侍讲学士周洪谟,担任大理寺左少卿。”

    “调左春坊左赞善刘俊、左春坊司直郎李泰、左春坊清纪郎高诚、鲍相入大理寺,担任右少卿。”

    “大理寺再多设一个统吏司,天下皂吏,归大理寺管辖,由大理寺右少卿管。”

    这是权力明确。

    大理寺负责审案、判案,而刑部做最高决策。

    大理寺统率皂吏,其实是掌握警.察之责。

    “都察院职能不变,负责监督刑部、大理寺、以及天下百官。”

    “和监察司、军纪司,并列为五法司。”

    胡濙皱眉:“陛下,这军纪司为何而设?”

    “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监察司的划分,诸卿没有异议吧?”

    “都察院和监察司的权责也要分开。”

    朱祁钰暂时没回答:“二者都有监督纠察之责,但都察院执掌宪台,权力更大。”

    “监察司,主要任务是监察大理寺,大理寺行事刑罚权,要在监察司监管范围内。”

    “一是监管立法、执法。”

    “二是肃贪,监察司可组建监察局,负责肃贪天下官员。”

    “都察院御史发现情况后,呈交给监察司,由监察司负责肃贪,清肃官场风气。”

    监察司做检察部门。

    同时,给了都察院另一个行驶职权的途径。

    都察院必须禀报给皇帝,由皇帝派刑部、大理寺等协查,需要漫长的过程。

    但皇帝选择放权,放权给监察司,让监察司出面,直接肃贪。

    “陛下的意思是,让五法司互相监督、互相协助,协同办案?”朝臣明白了。

    但明初时,太祖皇帝设三法司,导致三法司互相推诿,一度三法司走向崩溃。

    朱祁钰设五法司,很有可能造成明初的景象。

    “五法司职责明确,不可相互推诿,相互推诿者,一概免职流放。”朱祁钰加了一条。

    “那就说说这军纪司。”

    “朕打算在军中,推行一套独有的制度。”

    “军纪司负责纠察军纪、军规、核定功劳等等;”

    “军吏司负责遴选军中吏员,给军吏一个上升的通道;”

    “再设步兵司、骑兵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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