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

    倒爷这话不假,他是化龙池的龙头,他要是出了什么事,街坊邻居第一个不答应。

    倒爷顺着小巷,没有走大路,而是抄近道,来到了刁子家的后院。

    探头见后院没人,倒爷身手十分了得,几近两米高的院墙,不费吹灰之力,便轻松的翻墙而越。

    悄无声息的来到了刁子家的后院,躲在门缝里偷听,发现刁子正在跟他的粉头风流快活,这种事情,在化龙池这种贫民窟太平常不过了。

    只是倒爷有点好奇的是,看着赤身果体的身影,并非刁子,而是另有其人。

    突然,院内的正门,吱嗝一声,突然开了,警觉的倒爷提高了警惕,几个箭步来到了院墙侧面,顺着窗户门口偷听。

    见有人进来,刚才正在床上挥洒汗水的赤身男,从女人身上翻了下来,提起拉裤子,丢了两百块钱,冲着那女人吼了一声滚。

    待那女人离开之后,杨四毛转身过来,倒爷看得真切,没错,这个赤身男就是杨四毛。

    而刚刚从外面回来的男人,不是刁子,而是一个满脸胡子的刀疤脸,这人倒爷也认识,正是那胡常书。

    “老子在外面累死累活,你倒是挺会快活啊,居然把女人带回了家里。”

    胡常书倒了一杯水,一满杯下肚,接着说道:“那小子的尸体,我已经把他扔进了江里喂鱼。”

    “胡哥,不,胡爷,搞这么大动静干什么?我们这次可是来救浩哥的,可不能先暴露了自己。”

    杨四毛对胡常书的鲁莽,表现出极度的不满,胡常书却不以为然,点上了一支香烟,说道:“谁叫那小子不老实,我一刀结果了他,趁人不注意,直接扔进了江里。”

    “那也不能招惹警方,这里可是鸡叫城。”

    “放心吧,我手脚很干净,绝对不会留下什么把柄的。”

    原来为了藏身,刁子已经被他们给杀了,杨四毛口中的浩哥,应该就是丁浩天了。

    为什么要救丁浩天,难不成丁浩天被什么人给抓了吗?警方?还是道上的人?都没有听人说过啊?

    “对了,胡爷,浩哥说金手指的密钥现在就在的手里,无论如何都要想办法帮他脱身,你说该如何下手呢?”

    “金手指密钥?”

    倒爷诧异,一不小心说漏了嘴,声音被杨四毛他们听了个正着,二人突然杀了出来。

    说时迟那时快,倒爷三下五去二,把自己装扮成了捡破烂的乞丐,顺手还牵了一个蛇皮麻袋,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

    胡常书正在动手,却被杨四毛挡了回来,说道:“一个臭捡破烂的,随他去吧,别在闹出什么动静了。”

    倒爷一路伪装出了秘巷,这才松了口气,差点就暴露了身份。

    这是一条死胡同,一旦暴露,势必又是一场恶战,同时还打草惊蛇。

    从秘巷回来,倒爷把金手指密钥的消息,告诉的唐宋,如果杨四毛所说的属实,那正好印证了唐宋之前的猜测,徐福的死,正是丁浩天所为。

    那现在丁浩天躲在哪里?只有找到了他,才能确定金手指到底在不在他手里。

    “倒爷,想不动杨四毛和胡常书,你帮我盯紧了,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第一时间告诉我。”

    为了以防万一,唐宋以不变应万变,暂时不对杨四毛和胡常书下手,目的是想通过他们,钓出丁浩天这条大鱼。

    杨四毛和胡常书的行踪,每天都被倒爷盯得死死地,接连三天都没有任何动静,显然丁浩天和他们是单线联系,只有丁浩天主动找上门来,才能有下一步的行动。

    丁浩天一直都在想办法逃出老祭酒的魔爪,现在手里拿着金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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