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一幢写字楼大厦:星光行
储备地皮:约360万平方尺,其中约220万平方尺的换地权益书及新界地皮;
商铺物业:约12层大厦的底层和地下层;
商业地皮:海军船坞旧址的剩余项目——两个购物中心、六幢摩天大厦
住宅物业:铜锣湾半山高级住宅大厦一幢、及部分高级住宅单元、洋房
证券投资:价值约1.6亿港币的股票】
上市的资产:
重组为‘长江实业集团’,也就是原来的长江实业,资产包括:
【商业项目:
铜锣湾:华登大厦(大丸百货)、新天地大厦(新天地购物中心)
尖沙咀:美丽华购物中心、美丽华酒店(五星级)、乐富大厦(去年购买)
新加坡:来福士广场(购物中心+写字楼大厦)
发展项目:
总计为20个发展楼盘,占地面积面积约40万平方尺
其它项目:
保利建筑、安达臣大亚石矿、长江财务、7~11便利、大家乐50%权益、公仔面、红牛.】
将上市资产大概整理一番后,林志超心里已经有数。
其实,很多不上市资产本来就在原来的长江置业旗下,所以也不算资产大重组;截止年底,应该可以顺利完成。
重组完毕后,长江实业集团的盈利,会继续购买‘维港置业’手中的地皮。
至于债务方面:除收购乐富大厦的4600万港币,在长江实业集团旗下;像是投资‘维港中心’的债务,都在维港置业旗下。
总体来说,其实也没有什么债务。
远东金融中心AB座、香格里拉酒店(香港)、新加坡来福士广场、维港中心,总计投资是11亿港币。其中长江实业在1968~1971年的利润,大概是4.5亿,都用于这部分投资;以及长江工业早期支援的1个亿,这些便是已经5.5亿。
而剩下的5.5亿,林志超打算用股票投资去偿还,绰绰有余。
这些还没有计算1972年开始的利润,所以压根不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