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爸爸,死了。我,打不过。”

    男孩儿摇了摇头,背过身脱掉袍子撩起了里衣。

    单薄的背脊上,密布着柳条状的伤疤。

    “想报仇吗?”

    等他穿上衣服后,路明非问道。

    “想,要枪。”

    男孩儿回道。

    能有个喜欢读书的姐姐,他自然也不笨。

    以他的体格,没有枪只会白白送死。

    “这里,会去吗?”

    路明非拿出平板,指了指屏幕上的光点,软件上的文字已经翻译成了当地的文字。

    男孩儿看了好一会儿,才勉强看懂了什么意思。

    “不行,那里,很多,班利塔。”

    他摇了摇头。

    “能绕过去吗?”

    路明非问道。

    “只能,这里。”

    男孩儿指了指地图上一个地方,离光点大概有20公里左右的距离。

    如果他们全速前进大约需要15分钟左右。

    虽然不能直接突进老巢,但也比过五关斩六将强多了。

    路明非拿出了一叠美元,男孩儿的目光瞬间被绿色占据。

    “你确定要赚这个钱吗?”

    他给了男孩儿最后一次机会。

    男孩儿毫不犹豫地拿走了路明非手里的富兰克林。

    他当然知道这是买命的钱,家破人亡的他比实际年龄要成熟的多。

    但正是因为这样,男孩儿才更需要钱。

    没有钱他连顿饱饭都吃不上,更不要说报仇了。

    投靠班利塔的那些人还不是在用命换钱,而且比他便宜多了。

    男孩儿自娱自乐地想到。

    “上车。”

    路明非打开了车门。

    “羊。”

    男孩儿有些犹豫。

    他还想先把羊群赶回去呢。

    又一叠富兰克林没入了他的口袋里。

    “滚开吧。”

    男孩儿扔掉了鞭子,朝着羊群乐呵呵地吼道。

    如果他能回去的话,这些钱够他买十群羊了。

    “你叫什么名字?”

    路明非问道。

    “阿巴斯。”

    男孩儿回道。

    “阿巴斯,带我们去离那儿最近的地方,绕开班利塔。”

    路明非说道。

    “好,那边。”

    阿巴斯指了一个方向。

    不得不说,这几千美元花得还是很值的。

    阿巴斯带他们走的路都是人烟稀少的地方,同时也避开了很多因为地震而不能通行,地图上面却没有显示的路。

    而且,即使路过了那些村落或小镇,被本地人围观甚至拦路后,也有阿巴斯下去交涉。

    再配上路明非和芬格尔的身材,很多外地游客会碰到的问题就被扼杀在摇篮里了。

    “阿巴斯!”

    在经过一座村子,一个正在喂鸡的女孩抬起头,好奇地看了货车一眼,然后大声喊道。

    路明非踩了脚刹车,阿巴斯探出头看了眼,没认出来是谁。

    “是我。”

    女孩看了眼四周无人,将蒙面布拉下来了一点,露出了白皙的脸蛋。

    “桑拉姆!”

    阿巴斯兴奋地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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