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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天不亮。

    监工便将众战俘叫醒,到草料场里去喂战马。

    在路过练兵场时,军营众部也在点卯,有意思的是,凡将领高官皆白衣素缟,心情沉重。

    “别看啦,小心掉脑袋。”刘诞扯了扯宋澈。

    宋澈低下头,轻声问:“刘大夫,你消息最灵通,他们这是怎么了?”

    刘诞小声说道:“瞧见站在台上的那几个人了么?都是军营里的将领,能让他们穿白衣哀悼的人,多半是什么大人物死了。”

    “是么?”宋澈内心暗喜,十之八九是奎木真的将他老子给毒死了,此刻的胡国大都一定非常混乱吧?

    “还有啊,昨日他们让我们打扫练兵场,今日又叫我们喂马,我猜啊,很可能是要攻打瓮城了。”刘诞将声音压得更低。

    “打仗?”宋澈眼睛一亮,“胡兵出击时,军营必定空虚,咱们岂不是有机会逃跑了?”

    “哎哟,你可小点儿声,我的大侄子喂!”刘诞赶忙捂住宋澈的嘴,“逃这个字,你得将它烂在肚子里!若是被胡人听到,咱们通通都得死!”

    宋澈眉毛一挑,老子什么时候变成大侄子了?

    刘诞将宋澈拉至一旁,低声说道:“你刚来军营里不知,一旦这些胡人要出征,定会将咱们拉上一路,让咱们当排头兵,当人肉盾牌!原本这军营里有八百多个俘虏,最后死得只剩下咱这三百人了!”

    古代两军交战,特别是攻城战斗,首先便是一波箭雨流矢,冲在最前排头兵,说白了便是敢死队,给后面骑兵垫背用的。

    刘诞又道:“年轻人你别怕,若他们真要抓你去当肉盾,我便说你是我的远房侄子,能跟我一起医治马匹,你就能留在军营里了。”

    “呃,还……还真是感谢您嘞。”

    不过,

    战场上局势混乱,若能趁乱逃跑也不失为离开的办法;可若留在军营,虽人身安全得到了保障,却会永远陷入被动,可能一辈子都无法离开。

    接下来的一整日,宋澈都在喂养马匹。

    晚上回到大营,累了一天的战俘们呼呼大睡。

    宋澈则坐在火堆旁,从裤裆里掏出从草料场偷出来的干草,用木棍当作缝衣针,学着织毛线的模样开始编织。

    “大侄子,不抓紧时间休息,你这是干嘛呢?”刘诞好奇道。

    宋澈笑道:“天气太冷了,我想用干草制作一件衣裳,穿在里头保暖。”

    “呃……呵呵……”刘诞摇头笑道:“瞧你编织的手法,还真觉得熟练,哪儿像我们这些粗人,可干不了这种细腻活儿。”

    那可不是,好歹他也是做布匹行业发家,多多少少也会些纺织知识。

    但他可不是为了织保暖衣,而是“防箭衣”。

    莫看这些干草脆弱,只要足够厚实、紧实,对防范利器也有一定的效果。

    是的,宋澈已决定要去当排头兵了。与其留在军营里苟且偷生,倒不如将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

    只要能保证自己不被飞箭射死,他便能倒在地上装死!

    长夜漫漫,他便这么一刻不停地编织着,也不知过了多久,至少也有四五个时辰了,

    宋澈揉了揉疲惫的眼睛,举起眼前的“四不像”防箭衣,要是被沈文君与琴若看到这种“新款式”,她们一定会笑得肚子疼。

    干草里里外外编了三层,宋澈试着用削尖的木棍戳了戳,虽然使大劲儿还是能将它穿破,但至少也是一层防御了。

    他将防箭衣贴肤穿上,由于裤裆里的位置实在有限,草料偷得并不多,织出来的防箭衣只能遮盖在肚脐眼以上,不过人体绝大部分重要器官都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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