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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下的欢呼一浪接着一浪。《假行僧》和《无地自容》两首与众不同的摇滚让人们见识到了舞台上那位彩铃界天王的厉害。

    两首歌里那种强烈的反叛和不羁让观众们如此沉醉,欢呼声直接盖过了舞台上摆放的音响。尤其是当火麒麟乐队的队长向路安之低下头时,台下热情的观众们更是爆发出了热烈的掌声。

    “厉害!”

    “这个路安之,真他妈的牛逼!”

    “这家伙一下子拿出了四种不同风格的摇滚了吧?不对……应该是五种,《仙儿》《假行僧》《无地自容》,还有那两首英文歌。”

    “妈的这家伙到底是什么来路?怎么什么类型的音乐都玩得这么溜?!”

    “真他妈畜生!”

    后台里后场的各个乐队听着前面观众们的欢呼,也都忍不住赞叹。

    今天要登台的乐队足足有十来个,而且玩摇滚的,多数都是桀骜不驯的,就算表面看起来心平气和,内心里其实也骄傲无比。哪怕是昨晚火麒麟乐队站出来鄙夷路安之的时候,这些乐队的人没有支持火麒麟,也不代表他们就认可了路安之的实力。

    ——或者说,不认可路安之能比他们厉害到哪去。

    但这一刻,这些乐队的人却都服了。

    舞台上仿佛有无敌的强者加冕为王,火麒麟乐队接下来唱了剩余的两首歌。但这两首歌唱起来,却仿佛是在给新王的加冕仪式以祝贺。

    舞台下的观众席中还在热烈的欢呼,但这欢呼,却似乎并不是为了火麒麟乐队剩下的两首歌,而是为了新王的加冕仪式。

    在火麒麟乐队演唱的时候,路安之从舞台上走了下来。后台各个乐队的人纷纷向路安之打着招呼,或者举起大拇指,说一两句“牛逼”,或者“帅”又或者“酷”。

    路安之感觉自己仿佛又回到了央台的电视台里,眼前见到的每一个人都在用最大的赞誉表达对他实力的认可。

    不同的是,电视台那里节目后的热情,感觉是一种逢迎,而这里的赞誉,纯粹是对他实力的认可。他能感觉得出来,而且感觉很好。

    ——虽然他知道这一切的赞誉,其实并不是对他本人的实力,而是对他前世的馈赠,虽然他打心底里不太想要这样的热情,更希望平静而富足的生活、过惬意而悠闲的日子,但面对这样的称赞,他还是会觉得暗爽。

    在这一点上,他觉得自己似乎挺闷骚的。但暗爽就是暗爽,他对此并不回避。

    “爸爸厉害!”

    纤纤对爸爸受到的称赞也与有荣焉,高兴地叫道。

    路安之把纤纤抱了起来,笑道:“纤纤也厉害!”

    “嘿嘿!”

    纤纤快乐地笑着。

    而维罗妮卡见这父女俩如此互动着,忍不住道:“路,我也很厉害!”

    她现在已经能听懂路安之和纤纤说的“厉害”是什么意思了,忍不住也拽了一下她刚刚学到的中文新词。

    路安之“哈哈”笑道:“对,维罗妮卡也很厉害!”

    “怎么样,感觉不错吧?”

    温章平走到近前来问路安之道。

    路安之点点头,说:“确实挺不错的。”

    温章平道:“这里你得到的称赞,可比乐坛爽多了。咱们国内摇滚这个圈子还太小众了,没有受到资本的侵蚀。玩摇滚的,也相对单纯一些——当然,不单纯的不是没有,但那样的大多会受到这个圈子的集体鄙视。

    “比如我,其实就不是很受待见——因为我是写流行歌的。还有以前有个乐队,实力也不弱,但那个乐队一门心思地往流行圈子里拱,也不受人待见。”

    路安之听温章平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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